封闭体制导致高校工程腐败“监管缺失”
近年来一些高校升级或招生规模扩大,工程建设规模也不断扩大,众多项目和资金涌入高校,基建项目成为开发商们青睐的“香饽饽”。
不少侦办高校腐败案的检察官认为,一方面,在基建行业行为尚不规范的情况下,面对丰厚利润,许多不正当竞争手段自然应运而生,客观上为高校腐败的滋生提供了温床;另一方面,封闭运行的高校体制,使得高校官员难被各方监管,他们大权在握、独断专行,几乎是“想犯则成”。
“新校区建设规模空前,项目多,手中的权力大了,找我帮忙的人多了,诱惑多了,慢慢就迷失了人生方向。而很多招投标通过程序的完整实现了表面的公平,但实际上操作空间很大。”正在监狱服刑的南昌大学原基建干部周某曾经手南昌大学新校区建设逾27亿元的工程,他对招投标领域的潜规则了如指掌,并利用监管漏洞实现与基建老板的“钱权交易”。
在一些高校基建项目中,往往投标人、中介机构、腐败官员相互勾结,串通操纵招投标,形成严密的腐败利益链。“有时看似有十几家企业参与投标,实际上只有一家在幕后操纵。”周某说,围标一旦成功,利润高达工程额的20%,他们就可以再将工程转让或转包,从中牟利。
记者调查发现,相对较少的社会接触,使得高校官员们缺乏面对市场经济行为的必要经验,其法律意识也极为淡薄,侥幸心理和“人情关”使得这些高智商、高学历、高职务的知识分子,一步步滑向腐败“黑洞”而不自知。
据了解,张晓琪虽然多次在澳门等地收受基建老板上百万港币进行赌博,但他并不认为这是一种犯罪行为,甚至以此上诉要求认定此款项不构成受贿。“当时我认为自己赌博纯粹是一种假日休闲,一种刺激。自己没用公款去赌博过,这不是犯罪。”张晓琪说。
大量收受赌博款项的结果,则是张晓琪逐渐和基建老板“成为朋友”。作为党政一把手的他利用独断权力、多次将学校教职工宿舍等项目给予特定基建老板以照顾,涉及招投标、工程结算、审计和建筑款项拨付。
同样,从前些年湖北省查处的武汉科技学院原院长张建刚、武汉大学原副校长陈昭方和安徽查处的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原院长方光罗等系列案件可以看出,这些官员利用学校财务管理混乱漏洞,甚至采取与开发商合谋的方式实现项目与金钱的双向输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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