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讯7日15时许,台江瀛洲派出所接到王先生的报警,称有人自称业主,带了10多人闹事,要收回他租期为20年的店面。
民警赶到现场了解情况,得知王先生2008年在台江区君临闽江楼盘,承租一店面开了一家公司,向原业主华某公司一次性预交了20年的房租,共3100多万元。谁知刚过了5年,就有人自称业主,要赶他走。王先生手上有租赁合同和完整的相关手续,确实是该店面的承租人。可是业主陈先生的产权证也是白纸黑字,证据确凿。这究竟怎么一回事呢?
原来,该店面的原业主华某于2008年将店面租给了王先生后,又于2010年将店面卖给了陈先生。承租人王先生因已经付了20年的房租,就继续经营自己的公司;新业主陈先生则称买下店面后已经2年多没收到房租了,于是带人上门讨要。双方由此发生纠纷,闹到了派出所。
经瀛洲派出所民警调解,双方冷静下来,表示将找到原业主,通过法律渠道解决此事。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