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公布商品房预售款管理办法 违规者暂停网签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6-08 10:28:00

商品房的预售款,开发商禁止直接收取,而是要存入银行的专用账户。开发商按照工程进度的节点,按比例提取建设款,以保证楼盘的预售款优先用于工程建设。6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

2010年,北京曾公布实施过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的暂行办法。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暂行办法实施后,有效防止了开发商违规挪用预售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购房人合法权益。

此次,北京市住建委、央行管理部、北京银监局三部门结合《暂行办法》实施两年多以来的具体情况,共同出台了正式的办法,适用于包括经适房、限价房在内的所有申请预售许可的项目。监管的资金则包括定金、首付款、购房贷款等所有形式的购房款。开发商取得预售证后,要在售楼处公示预售资金监管方案及监管协议。

在资金监管制度下,商品房预售时,购房款要直接存入专用账户,开发商不得直接收取除定金外的其他的购房款。即便是定金,也要在完成网签后5个工作日内存入专用账户。同时,购房人申请住房贷款的,银行也将把贷款直接发放至专用账户。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京公布商品房预售款管理办法 违规者暂停网签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3-06-08 10:28:00
商品房的预售款,开发商禁止直接收取,而是要存入银行的专用账户。开发商按照工程进度的节点,按比例提取建设款,以保证楼盘的预售款优先用于工程建设。6日,北京市住建委公布了《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将于下月1日起实施。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