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尔玛陷“霸王条款”纠纷 新恒基每年损失300万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6-08 08:42:00

据时代周报报道,在湖北宜昌布局开店2年的赢商网沃尔玛,最近惹上了挥之不去的“麻烦”。

宜昌最大商业地产企业—湖北宜昌赢商网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恒基”)指责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沃尔玛”)丧失商业道德,利用霸王条款造成企业的财产损失。

4月13日,湖北新恒基董事长江斌向时代周报记者痛述与沃尔玛的合作细节。但对此,沃尔玛方面向时代周报记者回复称,希望双方通过合法方式妥善解决此事,不愿因此影响与宜昌方面的合作。

被指不平等合作

4月13日,临近周末,中心商务区内的商家纷纷开始促销活动,喜迎来客。而坐落在中心商务区西侧5楼的湖北新恒基办公室内,江斌却脸色凝重。

据江斌称,3年前,湖北新恒基与沃尔玛签订协议,将位于宜昌市黄金地段的物业租给沃尔玛,开设沃尔玛购物广场夷陵分店。双方当初的谈判焦点主要集中在租赁面积上,作为出租方的湖北新恒基坚持要求按照产权面积15484平方米计租,而承租方沃尔玛则坚持按照使用面积13159平方米计租,如此,沃尔玛则要求将2300多平方米以“公摊面积”为由剔除。

他告诉时代周报记者,就在双方对峙的过程中,沃尔玛却运作地方政府潜规则,并利用其他商户的压力,新恒基不得已与沃尔玛签订了权利、义务均不对等的《租赁协议》。

“租金单价被压得很低,从28元压至16元。”他说,沃尔玛还将这些无偿使用的“公摊面积”公然向其他商户转租,其获利保守估算应在几百万元以上,而新恒基则一年在租金上便要损失300万元左右。

据称,新恒基与沃尔玛接洽时间近1年,但在2008年双方签订合作意向书时,就开设购物广场的物业租金、照明系统等相关细节商谈已显分歧。

新恒基方面称,沃赢商网尔玛的协议中有不少霸王条款:其一,沃尔玛按照使用面积计算,剔除公摊面积;其二,沃尔玛利用无偿公摊面积转租获利;其三,租赁期间,物业服务费不得变更;其四,租赁协议中约定沃尔玛:“协议租期届满前至少12个月,以书面形式征询沃尔玛是否选择续约。如果在租期届满前6个月,沃尔玛没有给予书面答复,则应于租期届满前5个月第二次征询”,意思是,如沃尔玛选择不续约,则本协议租期届满时自动终止。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沃尔玛陷“霸王条款”纠纷 新恒基每年损失300万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3-06-08 08:42:00
宜昌最大商业地产企业—湖北宜昌赢商网新恒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下称“新恒基”)指责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下称“沃尔玛”)丧失商业道德,利用霸王条款造成企业的财产损失。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