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缴存比例是如何核定的?
答:201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不变,仍为单位和职工各11%。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高比例为15%,最低比例为5%。
据介绍,2013年度天津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工作自6月17日开始办理。单位缴存2013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资金到账后,到开立账户的分中心、管理部办理年度信息核对和缴存额调整手续。
此外,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请提高缴存比例。亏损企业可申请降低比例和缓缴。单位申请提高、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缓缴住房公积金,须经本单位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工会)讨论同意,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手续前,持相关资料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申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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