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报曾报道过合能雨花公馆业主首付两个月仍未领到购房合同等问题,近日,拿到购房合同的众多业主再次向本报记者求助,“合同是拿到了,但是物业合同上却提出电费要多收6%!”物业合同的白纸黑字让业主张天(化名)感到忧心忡忡。
物业合同暗示专变供电?
在合能雨花公馆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上,第六条“代收代缴服务”写道:电费为“供电局到户电价×(1+6%)”。“但是买房时开发商口头说过是公变供电啊,代收代缴、增加6%电费就意味着是专变供电啊!”张天本来并不了解“专变”、“公变”专业术语,请教专业人士以后,他质疑道。
所谓专变供电,就是一表多户,电力部门按总表收取电费,总表之外的变压器、用户安装的IC卡电表都由开发商自行购买;而公变供电,则是一户一表,用户持卡直接向供电部门购电。
“要是专变的话,不仅电费更贵,出了问题要自己掏钱维修,还要担心物业拉闸停电。”张先生非常担心。知情人士介绍,开发商如果是专变供电,可以自己指定施工方,成本要低于公变。
合能雨花公馆否认住宅专变
事实上,长沙市从2009年开始,就正式颁布了《新建住宅供电设施建设管理办法》,规定现有专变供电模式的在建项目,一律转为按公变模式实施;所有新建住宅小区项目,一律按公变模式进行规范。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