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遭遇离婚困境:为房子为孩子为拆迁款

来源:人民网 2013-06-06 08:39:00

为了一套房子、一个孩子、一个学位、一笔拆迁款、一笔取暖费……他们“离婚”了。为了结婚买房,又为了买房离婚,这正是一部分中国人正在遭遇的困境。

离婚有风险:买房须谨慎

杜太太心里的一根弦断了。

3月6日,她和老杜在上海市徐汇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领了离婚证,13天前,也就是2月21日,他俩才刚刚在同一地方领了结婚证,握拳宣誓的那一刻,曾经让她觉得很神圣。

“办了离婚,就像是心里的一根红线被剪断了,感觉已经完全不同,心态被改变了。”

那天,去离婚的人很多,杜太太的身边就坐着一对为买学位房而来离婚的夫妇,她向他们请教怎样写好离婚协议,依照前辈的指引,她在离婚原因一栏写下:夫妻感情不和。而真正的原因其实是为了一套房子。

自2010年起,离婚便成为中国历次房产新政打击炒房客误伤刚需族的副产品。

杜太太是上海人,老杜是北京人,他们是去年认识的。

来上海前,“IT男”老杜贷款在北京五环外买下了一套80平方米的房子,作为一名事业单位职员,杜太太并不想离开上海。婚后,他们很快看中了上海外环一套96平方米总价180万元的二手房。

老杜卖了北京的房准备交首付,但夫妻俩发现,2011年出台的“新国八条”“认房又认贷”的强制性规定使得他们“被二了”杜先生虽然卖掉了第一套,但留下了贷款记录,杜太太没房也没贷款记录,但即便用她的名义买房,她也会受丈夫有贷款记录所累而“被二”,“就像是在我们身上打了钢印一样”。

杜太太婚前并未意识到这点,他们被“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的政策困住了。杜太太算了笔账,如果首付80万元贷款100万元,首套房贷利率是8.5折,二套房贷利率是1.1倍,两者利差相差30多万元。

银行的信贷员给他们支了个招:要想二套变首套,政策性离婚,“新国五条一出,二套的利率很可能会升到1.2、1.3倍”。“很显然,我们是被政策误伤的人”,杜太太说,当双方父母得知要通过离婚来买房的消息后,叹了口气,骂道:“变态的政策。”

杜太太和老杜离完了婚,向银行递交了贷款申请,他们忐忑不安地等待着最后的消息。

自2010年起,离婚便成为中国历次房产新政打击炒房客误伤刚需族的副产品。今年3月1日,“新国五条”细则出炉,限购限贷愈紧,其中对卖家出售第二套房产的升值部分征收20%个税的规定,成为狙击二手房交易的一道“杀手锏”。为抢搭政策末班车,“过户潮”、“离婚潮”屡创新高。

政策是死的,人是活的,政策性离婚成了开发商、房产中介、银行信贷员、买家和卖家的一场合谋。

开开心心来离婚、高高兴兴去买房的场景在各地民政局门口上演,郑州市房管局的办事员连续加班一个礼拜,结果在三八妇女节那天,有窗口工作人员累到休克,被救护车拉去医院抢救。

“一边发钱,一边征重税,压房价,这就好比一边在洗澡盆里放大水,一边用个脸盆压水花!”

深圳的王太太最近也离了,因为第三套房子。

王太太是在2002年去的深圳,次年,她在父母帮助下花62万元买了套90平方米的房子,2005年,她和老王结了婚,两人花108万元合买了一套155平方米的婚房。老王是深圳一家知名台资企业的大陆高层干部,这家企业为留住核心人才,推出了一项配房的留才政策,条件是要续约8年才能过户,2006年,老王续了约,分到一套公司附近107平方米的房子。

今年,王太太和老王想去办理过户手续时,他们遭遇上了深圳“本地户口限购两套房”的限购令。王太太打电话给房管局,房管局重申了政策。老王的公司只给了两周办理期限,如因个人原因无法过户,你要么放弃,要么在成都或烟台选一套同等价值的房子。

于是,老王像他们身边的许多同事一样,走上了政策性离婚之路。老王净身出户,把房子、财产和孩子都给了王太太,这让王太太的父母非常感动。王太太给限购的评语是“这是违反市场规律、反人性的政策”,她质疑道:“天天出国十条、国五条,可是你看看照样有房叔房姐,政策真正打击到的是投机者还是小老百姓,我不知道。我的观点是,降房价的关键是政府要让利:降地价、多建保障房、慎发货币,而不是屡屡在发展商和消费者身上下刀子!”

王太太的孩子马上要上小学了,她最大的纠结是,到底要怎样跟孩子和老师解释她目前的婚姻状况。

在复旦大学金融与资本市场研究中心主任谢百三看来,未来行将推出的“房产税”也将成为“假离婚税”。他在最近的一篇《学习朱镕基,暂停“国五条”!紧急刹车,平息离婚狂潮》文章中写道:“新国五条”出来当天,我和复旦大学几位教授立即研究了条文。我们得出一致结论:这一定会引发一浪高过一浪的“假离婚”潮。因为,税太重,伤害太大。我们算了一下:2001年复旦附近5000元/平方米的学区房,现在涨到4万~5万元/平方米了;120平方米(上海无小房)的房已500万元了,减去当年50万元,差价450万元,要交90万元的个调税。而假离婚,办个手续70元吧;再复婚,再70元吧。要90万元,还是要140元呢?

“弗里德曼说过,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通货膨胀都是一种货币现象。”谢百三说,“你发了那么多票子,房子能不涨吗?一边发钱,一边征重税,压房价,这就好比一边在洗澡盆里放大水,一边用个脸盆压水花,何等荒唐!”

婚姻登记处是房市晴雨表。但玩“政策性离婚”有风险,一不小心就会鸡飞蛋打、人财两空。

老李,天津个体户,最近,他准备离第二次婚。

老李和李太太是河北唐山人,两人是隔壁村的,一条天津到秦皇岛的高铁要从老李的村里过,每户能有几千块钱的分红,李太太以结婚迁入的方式拿到了分红。李太太的村里有附近最好的小学,当她想让自己孩子入读时,就遇上了户口的问题,派出所说,只有离了婚的人才能投靠父母回迁,于是,老李和李太太离了。

2005年,老李和老婆复婚,两人到天津创业,过了几年,他们在天津按揭买了一套两室一厅88平方米的房子。这些年生意尚可,小有积蓄,老李准备在天津再买一套60平方米的小户型给父母养老。为了二套变首套,老李准备再离一次。“被逼无奈,真的没有办法,别人也都这样弄,其实不想这样弄,可实在负担不起这个成本。”老李说,“一个证不能承载太多它不该承载的东西,当我的生活利益受到巨大损害时,我会选择忽略它的象征意义。”

老李的经历并不是最离奇的,在北京,为避开2011年出台的“京十五条”中“外地人须连缴5年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最严限购,有房产中介“做局”,非京籍人士与原配离婚,与陌生京籍人士闪婚购房,闪离,与原配复婚,完成 “曲线购房”,一举三得。

2011年,沈阳出台房产限购令,沈阳一家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发现,有一对夫妻为了交易多套住房,居然离婚7次复婚7次。“这种离婚可能是一些有钱人多年前购买的多套房,现在一套一套地卖,为了避税。”在沈阳,离婚旺季通常是春节刚过、房交会期间、供暖期之前、高考结束后……工作人员说,像房交会和供暖期之前离婚的,有不少属于“政策性离婚”。

“婚姻登记处是房市晴雨表”,新“国五条”细则出台后,宁波老三区单日离婚量为平时4倍。昆明市五华区婚姻登记员罗云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昆明每年大概有2600对离婚,每月离婚人数基本平稳,在200对上下浮动,若是遇到房产政策变动,估计大概有10%的申请人员是政策性离婚”。宁波市民政局统计,2012年宁波14858对夫妻劳燕分飞,约两成是“假离婚”。天津市河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统计,有23.7%离婚夫妻为购房办了“假离婚”。

“政策性离婚”或为房子,或为超生,或为出国,或为躲债,或为避税,或为低保、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养老保险补贴,或为多得征地补偿。天津宝坻区有个村要征地,只要在村里有户口就有土地补偿款,一名男青年因女友未达法定婚龄,竟和准岳母登记结婚,准岳母“嫁”到该村拿到补偿款后再离婚。

玩“政策性离婚”有风险,一不小心就会鸡飞蛋打人财两空。北京市海淀区法院判过一个案子,李先生和张女士为了在拆迁中多得房子离了婚,房产、基金全登记在李先生名下,十几年过去房子一直也没拆,李先生因为癌症躺在病床上,张女士去民政局请婚姻登记员来医院准备办复婚,结果晚了20分钟,李先生去世了,张女士一夜白头,好在最后通过法院争取到了亡夫一半财产。

因为一笔供暖费,东三省每年供暖期前都会涌现“季节性离婚”潮。

小乔是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人,他父亲没有工作,母亲是阳明区的一名老师。

“我爸我妈在商量离婚。我们这的供暖费报销政策是,男老师一年给一千多块钱,但女老师只有离婚的才给。”他说,“在东北农村,一千多块也不是笔小钱。而且,就算是男老师,只有住楼房的才给,住平房的不给,本来住平房的人,就是因为没钱才不买楼,冬天最少也要烧两千多块钱的煤,还没补贴。一些女老师退休后就到处反映这个问题,包括给市长写信之类,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有人上牡丹江民心网上反映这一问题,并质疑“难道女老师想享受这待遇还得先办离婚么?不符合条件的就不取暖了么?”阳明区管理员回应:“我区严格按照《牡丹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牡丹江市市区行政事业单位职工集中供热费补贴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的补贴范围兑现集中供热费补贴,如市政府出台新的供热补贴办法,我们会第一时间执行。”

黑龙江省妇联在2013年地方“两会”期间提交了《关于以“人”为单位执行福利政策抑制黑龙江省政策性离婚》的建议,他们调查发现,黑龙江省“政策性离婚”主要有四种类型:

一是职工热费补贴政策。以副处级干部为例,个人应享受使用面积70平方米的热费补贴,每年可得热费补贴2542.05元。部分企事业单位因财政困难等各种原因,执行传统的“报男不报女”的热费补贴政策,导致哈尔滨市道外区出现为报销热费而“集体离婚”的中小学女教师群体。

二是低保户在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外,还享受其他的生活优惠政策,如免除物业费、热费等。这一部分的平均费用为每年3000元左右,比一年的低保金收入还要高。

三是货币化分房补贴政策。政策规定夫妻一方中享受过的福利分房面积,在另一方计算住房补贴时,按已享受过的福利分房面积的一半计算;如办理离婚,离婚协议中规定福利分房归分房方所有,则未分房一方可按无房户享受全额住房补贴,金额高达数万元。

四是为了躲避房产限购政策的限制,办理离婚手续后,另一方还可再次购房并享受首套住房贷款利率优惠政策。由于住房贷款还款期长,贷款利率7折,使购房者可少支付利息几万到十万元。同时,一方以无房名义购房,可享受首套房买卖契税0.5%的优惠,而二套住房则需按1%收取。

除此之外,中国政策性离婚还有这些类型:2006年,辽宁丹东市振安区在中小学中全面实行竞聘上岗,以精简超编人员,其中规定:“离异或丧偶且抚养未成年子女的老师”可成为照顾对象,结果导致40多名教师离婚。2012年,贵阳市政府公布《贵阳市集体土地范围内宅基地和房屋确权登记工作实施方案》,规定“城市郊区、坝子地区新建农房建筑面积每户不超过240平方米”,按“一户一宅”计算面积,超出规定面积标准的部分不能登记。当地媒体报道,为了“一户变两户”,贵阳郊区每天有120对夫妻离婚,甚至连90岁的老人也被儿女们用轮椅推着排队办离婚。(为保护受访者隐私,以上个案均为化名,并做必要技术处理)

微调查

@新周刊:你或你身边的人是否因为各种原因而政策性离婚?

@小饼干是有钱人:为了孩子能在上海上学以及参加升学考试,通过专门的中介,先离婚再和一个上海女人结婚,领到准考证后再离婚,与原配复婚。

@零度LinDu:有朋友为了不被整天要求去结扎,离了拿了离婚证,连每年几次的查环查孕都免了。另一朋友,为了房子首付和低房贷,拿了证,三成首付,贷款利息打8.5折。

@大度Peter:我遇到过一种假离婚,有规定法院任审判、执行等岗位的法官的配偶不得在本法院管辖范围内从事执业律师,如果有法官的配偶在该范围内从事执业律师的,那么该法官将被调离审判、执行岗位。为了配偶双方互不影响办理离婚。

@emacuo:老公和我都在海拔近四千的地方工作,都是独生子女。离家千里,父母因高原反应不能随我们住。按国家规定,结婚后,三年才有一次探亲假,单身的每年都有探亲假,所以打算政策性离婚。

@小方鸿渐:院里有为了要二胎假离婚的。男的背黑锅,被人盛传花心。最后在众人莫名其妙眼光之下领了个小男孩之后,恍然大悟。

@那谁那谁谁:身为房地产行业相关工作人员,我不得不说,为了买房离婚的太多了。因为限购,因为限贷。

微评论

@深圳新浪二手房:2013版结婚誓词牧师:“你愿意娶这个女人吗?爱她、忠诚于她,无论她贫困或者富有,健康或者疾病,直至死亡。即使你们因为买卖二手房而暂时离婚、再和别人结婚、再复婚也不离不弃、忠贞不二,就像从来没有分开过,你愿意吗?”新郎:“我愿意!”

@聚贤德之淋:在三里屯village某咖啡馆排队时,听见我后面有人打电话说我们俩办理离婚了。我抱着很同情的心理回头看了一眼打电话的人,见他满脸堆笑,我还在迟疑离婚为什么这么开心?这时听他又说:“对!不然这边这套没法买。”要不是我亲眼所见,真不会相信伟大的政策可以让离婚都很欢乐。

@白夜梦呓:就在昨晚到今天下午,去了房产中介两次,共两个半小时。声明,还是个夫妻老婆式的一开间门面小中介。结果就碰到三对打算假离婚买房或者卖房的夫妻,从三十多到五十多人人谈得认真自如仿佛买菜煮饭,总共几十块的费用,比税收少太多了。有欣喜有庆幸有认真计算,可就是没有悲伤。看看房产新政!

@王小龙讲商经:假离婚的潜在风险:1.背叛,离婚后情变,财产分得少的一方人财两空;2.意外,离婚后一方身故或丧失行为能力,无法复婚,共同财产意外成为个人财产;3.欺诈,一方为了实现真离婚多得财产的目的,用避税等借口哄骗对方离婚。假离婚在法律上都是真离婚,理智选择就是假离后使自己成为多得财产的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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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网2013-06-06 08:3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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