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阳光新城业主难忍噪声告开发商 官司连败诉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6-04 09:40:00

温馨提醒

购房时,不妨查查附近是否有高架桥

“对于噪声,环保部门也会设计隔声屏等环保设施,但最有效的降噪手段,是开发商在小区布局上主动采取的措施。”杨振茂认为,如某地块将开发商住混合建筑,开发商可将商业项目安排在临快速路或高架桥一侧,将住宅建筑安排到后面。如果开发成纯居住项目,可将小区内拟建的集中绿地布局在临快速路或高架桥一侧。

同时,杨振茂说,市民购房时如果不确定附近是否有快速路或高架桥,不清楚沿线规划,可以到郑州市规划局办事大厅交通窗口查询。

案情回放

那些年,他们打过的官司

2011年6月8日,阳光新城小区噪声案件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开庭,法院认为噪声来源于扩建后的中州大道,开发商不是交通噪声的制造者和加害者,不构成侵权,遂驳回诉讼请求。随后,众业主提起上诉;

2011年10月19日,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一审中,原告所诉是合同之诉,但一审法院按侵权之诉作出判决,判非所诉,遂以审理程序不合法为由,撤销一审判决,将案件发回重审;

2012年5月17日,案件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再次开庭,法庭当庭并未宣判。

昨日,阳光新城的业主崔先生从法院取回判决书,官司被判败诉。

(来源:大河报)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郑州阳光新城业主难忍噪声告开发商 官司连败诉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3-06-04 09:40:00
核心提示两年前,因为不堪忍受中州大道的噪声,郑州市阳光新城小区64户业主联名将开发商告上了法庭,要求开发商对噪声超标进行整改,将住宅区域内的噪声值降低至国家规定限值内,并给予相应的精神赔偿。昨日,这起一波三折的案件有了最新进展,业主再次败诉。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