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
房管局处罚“摆了乌龙”?
昨日,朝阳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证实了曾对“我爱我家”的行政处罚,但同时又称“区房管局无权取消网签资格”,而在该处罚决定书中,确实有“取消网签资格”一项。
自称没资格取消网签,但又明文写进了处罚书,还没有被执行,难道朝阳区房管局的处罚摆了乌龙?
对此疑问,朝阳区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需要记者提供采访提纲后,然后咨询业务部门进行回复。
但昨日下午4时新京报记者确认对方收到采访提纲,直到昨晚10时,未接到相关回复。
市住建委回复朝阳区做出的该份处罚决定称,按相关规定,此事应由朝阳房管局向市住建委报告相关案件情况、处罚情况和停止网签意见。目前朝阳房管局还没有向市住建委报送,市住建委将在收到意见后根据相关规定处理。
此份处罚决定还显示,若当事人对该处罚不服,可向有关单位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在其间不停止行政处罚的执行。
-背景
购房款总额少了91.5万元
“我爱我家”称业主想毁约
“被处罚,是由一桩买卖房屋纠纷引起的。”胡景辉介绍,有一个业主卖房子,卖完房后,业主把税费转嫁给买房人,之后签完合同,业主又觉得房子卖便宜了,想毁约,并称买方在买房过程中做“阴阳合同”。
“其实业主自己本身就有问题,你需要交的税转嫁给买方,买方为此避税,还遭指责,因此还打了官司。”胡景辉说,法院一审判决买方胜诉,要求业主协助办理过户,但业主不服提起上诉,目前二审正在审理之中。
上诉纠纷中业主黄女士的丈夫介绍,妻子卖房未经自己同意,他还向“我爱我家”表示反对交易,但对方与买房人“串通”进行网签,未能阻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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