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扩围已确定“向增量开刀”的思路,下半年将是试点扩围的关键时点。
有网民不认同这一思路,认为征房产税必须增量、存量一起征,以体现调节住房市场的公平性。也有网民认为,在扩大的试点中只针对增量征税有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不过,征收房产税的长期目标应是为地方建立财政来源的长久通道。同时,在逐步扩大和深化房产税征收的同时,房地产调控必须多管齐下,进行长效、系统调节。
只征增量是否“太温柔”
有网民认为,征房产税必须增量、存量一起征,且应对正常刚需性购房免税,从而体现调节住房市场的公平性。也有网民认为,考虑到改革的渐进性特征,在扩大的试点中只针对增量征税有利于改革的顺利推进。
博主“顾海波”说,房产税实际上就是保有税,只要符合法律法规,房产税就应该存量、增量一起征。当然,一套房、保障房可不征或象征性征,这有利于中国房地产业的长治久安。
博主“陈真诚”说,对于存量房按评估值开征房产税,房地产评估办法与技术,其实已经在一些地区进行了多年的研究与准备,笔者认为在这方面已不存在太大的技术性难题。
有网民总结道,针对增量进行征税的改革阻力较小,便于试点和扩容顺利进行;但这并不意味着可以长期回避存量,征房产税从交易环节转向持有环节是大势所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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