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
房屋不能有效交付可要求换房或赔偿
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认为,擅自居住使用别人的住宅涉嫌侵犯别人的物权,依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侵权人应当马上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相应的损失;其次,原业主作为无过错方,不应当承当相应的责任。
李健称,对于善后处理,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物权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政府在签协议后,约定的房屋不能有效交付给被拆迁人,也涉嫌违约。被拆迁人可选择起诉政府的违约,也可要求政府给予调换或补偿赔偿损失。
此案中,黎先生可以通过起诉侵权人或要求政府赔偿损失的方式来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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