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参与调研的专家表示,银行间债市交易制度改革的核心是完善做市商制度,改变一对一询价交易为主的场外模式。同时,虽然近年来,基金等集合投资人的崛起,适度改变了过于单一的银行主导的格局,但是还需要进一步促进投资人的多元化,如非金融企业和国际投资人的引入。
银行间交易商协会副会长王东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管理部门将重新制定合理的做市商选择标准,也会选择有实力和信誉的非银行金融机构成为做市商,并且促进做市商之间的竞争力度和互补性,丰富做市商机构类型,还要推出包括卖空机制在内的配套政策支持。”
在日常监管方面,中国银行业协会有关人士表示,“我们正在考虑的是,在银行间市场的监管机制建设中,需要在政府层面加强监管职能协调,其中包括‘一行三会’的金融监管部门以及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经济管理部门,避免其在市场监管中出现职能重叠、冲突或矛盾,统一监管规则。”
据透露,将来还将发挥不同自律组织在监管体系中的作用,除了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之外,中央国债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暨全国同业拆借中心、银行间市场清算所也将在某种程度上发挥自律功能,构造一套监管互补和协调机制以及相应的风险控制准则。
(来源:经济参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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