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住房保障适时改“建”为“补”

来源:东方网 2013-05-30 08:00:00

上海将建经适房准入动态调整机制,昨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协重点督办“深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案专题协商座谈会上,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透露,今年,本市还将继续调整单身申请人士年龄条件,并针对在同一户口所在地住房内居住的多个家庭(含符合单身申请年龄条件的人士),在核定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适当放宽核查口径。在此基础上,符合住房面积困难标准的,可以申请经适房。

该局还透露,已开展“十二五”后续上海(楼盘)住房保障发展态势的研究。待住房供求关系缓和、住房租赁市场有了一定发展后,可考虑着重推进货币补贴的方式,适时改“建”为“补”。

经适房

违规后拒不改正要走司法途径

本市媒体曾曝光中虹浦江苑等小区存在的共有产权房违规出租现象。市政协常委、市侨联副主席屠海鸣指出,部分申请家庭违反相应规定,将共有产权房对外出租。本市目前采取的措施仅是警告、劝退等,值得注意的是,住建部的规定更严格,一旦发现违规租借,收回房屋后5年内不得再次租赁。类似的规定我们能不能严格执行,会影响到今后政策的实施效果。

刘海生坦言,由于法律法规缺少支撑,诚信体系尚不健全,违规失信成本较低等原因,保障性住房的供后管理是一个难题,可供借鉴的成功经验确实较少。对极少数严重违规、拒不整改的家庭,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出售合同约定,通过收取违约金、追缴不当收益、直至收回住房等方式严肃处理,并通过司法等途径追究其法律责任。目前有2户拒不改正的租户,将通过走司法途径等方式解决。该局正积极推进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府规章制订工作,预计将于今年下半年公布实施。其中进一步细化研究针对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措施,强化管理要求和执行效力。

目前,本市已在闵行浦江和宝山顾村等保障房基地开展了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供后管理试点工作。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物业服务单位开展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后及时劝阻;通过设立派驻工作站,对发现的违规行为进行初步查处。针对购房家庭的违规行为则采取分类处理措施:对违法搭建、破坏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由住房所在地房屋管理等部门按相关规定处理;对擅自出租、出借、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等行为,由分配供应区的住房保障机构按规定进行处理。

继续调整单身申请人士年龄条件

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即“经适房”)准入标准按照“先紧后松”的原则确定,根据市民收入、房地产市场情况、房源供应条件等因素,迄今已三次放宽准入标准,并计划建立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准入标准的动态调整机制。

目前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主要准入标准为: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5平方米以下,3人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5000元以下、人均财产15万元以下,取得本市城镇户籍3年以上。本市住房困难的中低收入家庭,包括落户的引进人才、青年职工等均纳入政策覆盖范围。

该局透露,今年,本市还将继续调整单身申请人士年龄条件,并针对在同一户口所在地住房内居住的多个家庭 (含符合单身申请年龄条件的人士),在核定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适当放宽核查口径。在此基础上,符合住房面积困难标准的,可以申请。

公租房

覆盖面向各类人员倾斜

市政协委员、上师大人文与传播学院教授戴建国,关注的是来沪务工人员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问题。

对此,市房管局回应,将做好“十二五”后三年公共租赁住房发展的总体规划工作。结合市政府关于调控人口总量、优化人口结构的整体部署安排,合理确定来沪人口纳入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规模,从准入条件、租金优惠力度等方面加强引导,使公共租赁住房覆盖面向上海城市发展急需的各类人员倾斜。

进一步丰富公共租赁住房的品种结构,安排不同定位、不同层次的项目,满足人才和一般务工人员等各类对象租赁需求。尤其要推动中心城区建设筹措部分宿舍型、简装修的公共租赁住房项目,着重向收入较低的服务行业来沪务工人员所在单位供应配租。

充分调动用人单位在房源建设和供应过程中的积极性。初步考虑通过修订单位租赁房管理相关规定,明确要求各区县在发展产业园区、引进重点企业过程中,把同步配套建设单位租赁房作为基础条件予以制度化和规范化,使本市单位租赁房建设供应与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相衔接。

部分高校公租房年内开工

对于高校青年教师住房难的问题,市房管局表示,对单位整体包租公租房的,政府及公租房产权单位通过适当简化申请审核程序、给予租金优惠等方式加以支持。近期修订的《市筹公共租赁住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中,对于单位集体租赁公共租赁住房的入住对象,放宽了持有居住证和缴纳社会保险金年限。

会上透露,目前,奉贤区结合海湾大学园区青年教师居住需求,已在柘林镇308地块,规划配建部分公共租赁住房,近期将实施供地。这些房源可以由高校整体包租,符合条件的教师也可以自行租赁。闵行区在紫竹高科技园区附近君莲C地块规划建设1600套公共租赁住房,今年内将全面开工。

廉租房

廉租公租房源管理并轨

除了违规出借,屠海鸣还关心目前的保障房轮候机制。 “比如说,某户申请家庭目前符合的是廉租房的申请条件,过几年后,等真正轮候拿到房源时,却满足公租房申请要求,想调转"枪头"。那么,对于这些不确定的房源需求,怎么调配解决? ”

市房管局回应,本市正在开展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统筹建设、并轨运行政策文件的制订工作,力争上半年报市政府批准出台并实施,进一步提高租赁型保障房源统筹使用效率和租赁管理水平。

刘海生还透露,本市正积极建立健全覆盖住房建设、申请审核、分配供应、供后管理等全方位、全过程的保障性住房基础数据库,以保障性住房准入退出为重点,加强住房保障信用档案和诚信体系建设,并实施住房保障相关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积极创造条件实现保障性住房基础数据库与房地产市场基础数据库以及公安部门实有人口管理等系统的有机衔接,以更好地发挥相关信息系统的协同效能。

政策走向

住房保障适时改“建”为“补”

对于目前的保障房以政府集中兴建为主的模式,市政协委员、复旦大学经济学院教授陆铭的看法是,不如改“建”为“补”。通过一定金额的住房券的形式补贴低收入群体的租房,使其根据自己的需求去选择居住地。

他说,目前保障性住房选址多在偏远地区,而在低收入阶层主要就业于服务业的情况下,其就业相对更集中于市区,这样,就可能造成潜在的居住地与就业地过于远离的问题。“更重要的是,集中兴建的保障性住房管理成本非常高。这其中,除了建设成本,建成之后的保障房还需要维护、出租、管理,相关的运行机制非常复杂。 ”

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表示,近期,该局已开展对“十二五”住房保障工作的中期评估和“十二五”后续上海住房保障发展态势的研究,结合本市房地产市场和社会住房资源的发展变化、住房保障实际需求和城市人口结构变化趋势等因素,思考和研判本市住房保障体系的进一步发展问题。拟就货币补贴等政策继续开展深入研究,做好相关政策储备。待住房供求关系缓和、住房租赁市场有了一定发展后,可考虑着重推进货币补贴的方式,适时改“建”为“补”。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上海住房保障适时改“建”为“补”
来源:东方网2013-05-30 08:00:00
上海将建经适房准入动态调整机制,昨天下午召开的市政协重点督办“深化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提案专题协商座谈会上,市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局长刘海生透露,今年,本市还将继续调整单身申请人士年龄条件,并针对在同一户口所在地住房内居住的多个家庭(含符合单身申请年龄条件的人士),在核定其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时,适当放宽核查口径。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14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