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人们担心,如今,安居房不再与收入挂钩,更为喜欢贪图便宜的富人提供了与穷人争利的机会。因此,“一般有经济条件的人不会来浑水摸鱼”的想法,经不起现实利益的推敲。
住房问题事关老百姓安居的根本利益,解决好他们的(尤其是贫困家庭)的住房问题,是保障低收入群体住有所居,生活安定,缩小贫富差距,促进社会和谐的大事。有关部门绝不该“掉以轻心”。
就算深圳近年来较好地解决了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贫困户的住房需求矛盾已基本改善,也不该如此乐观地估计形势。对安居房的政策仍需深思熟虑,防患于未然。
当前,我国城市人口增长迅速,低收入群体的数量与对象也将不断变化,特别是在经济增速放缓,许多行业增长乏力的状态下,不可预见的因素加大,对安居房的需求量并非一成不变。
即使像新加坡、香港等这些发达国家和地区,居民的收入水平明显高于深圳,对低收入群体的住房保障问题也始终常抓不懈,对购买保障房的门槛也会严格限定。而且,他们在政策水平、制度规范、监管手段等方面都值得我们认真学习。
尤其是,现阶段我国的监督机制还不完善,房屋管理制度尚未健全。户籍管理尚存漏洞、财产状况极不透明。这一切都为那些贪图利益者提供了可乘之机。
因此,深圳对安居型商品房购买者,不限定收入的做法明显不妥,难以保证安居房确实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有关部门尚需认真研究、完善政策,切实履行职责,在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做好安居房工作。(中华工商时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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