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购房合同,并交纳定金和首付50万元后,赶上“国五条”出台,还没谈拢谁来交34万元个税,张先生要买的房子就被房主抵押了,为要回购房款并索赔,张先生起诉要求解除购房合同。记者昨天从丰台法院获悉,法院已经受理此案,张先生要求房主返还首付、支付违约金共计96.3万元。
须多付个税34.3万元??张先生称,1月20日,他和陈先生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购买陈先生的房屋,房价近两百万。合同签订后,张先生支付定金及首付50万元。
2月26日,“国五条”出台,规定出售自有住房严格按个人转让住房所得的20%征收个人所得税。据此,合同继续履行,张先生则须多支付34.3万元的个人所得税。
对此项因政策调整而新增的税费,房屋买卖双方进行了多次协商,但至今未果。4月24日,就在双方协商过程中,房主陈先生私自将所售房屋进行了抵押。
请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张先生认为,房地产调控政策出现变化,是自己签订合同时无法预见到的,且税率的变化不可归责于自身。如果继续履行合同明显不公平,是无法承受的购房负担,符合我国合同法解释规定的情势变更的情形。合同履行过程中,陈先生将涉案房屋抵押,其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
因此,张先生诉至法院请求解除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同时要求判令陈先生返还房屋定金、首付款,支付违约金等共计96.3万元。
目前,丰台法院已受理此案,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