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住建厅日前介绍,今年将对商品房预售行为进行专项检查,遏制商品房无证预售、合同欺诈、内部认购等行为,规范商品房市场秩序。
据介绍,整个检查活动将持续至8月底,内容包括全省在建在售商品房项目的预售制度执行情况、各级房地产主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监管履职情况。
省住建厅介绍,开发商在商品房销售过程中,发生违法违规的行为主要集中在7个方面:
1.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或未按预售许可证批准范围的预售商品房;
2.以认购(包括预订、登记、选号等)或办理VIP会员卡等形式,收取购房者的各类定金 (订金)或购房资金等行为;项目不具备预售条件,擅自发布房地产广告;
3.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之后,不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性公开全部可售房源;
4.采取虚假手段营造楼盘旺销氛围、哄抬房价以及用返本销售、售后包租等方式预售商品房;
5.不按照规定申报价格、明码标价预售以及一房多售;故意规避住房限购政策,协助购房人违规取得购房资格。
对此,我省将重点对上述行为进行严查。同时,我省还将检查各地主管职能部门是否建立了房地产信息公开机制等。
按规定,各地应通过房地产市场官方网站公示新建商品房项目的预售信息、可售信息及二手房源信息、房屋 (房租)价格,并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违法违规行为及查处情况向社会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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