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确定住房保障方式
住房保障既可以采用货币补贴,也可以提供住房实物。货币补贴方式,即期成本较低、操作方便、相对容易退出,但前提条件是住房租赁市场供应充分。从国外情况看,住房套户比(成套住房与家庭户数之比)达到1.1∶1后,住房供求关系基本均衡,一部分富余房源可用于出租。我国目前住房套户比只有0.81∶1,尚不具备以住房租赁补贴为主实施住房保障的条件。
住房实物保障可采取购置型和租赁型两种形式。购置型保障房以优惠政策引导社会投资,通过出售实现资金平衡,公共财政不直接投入,有利于调动保障对象的积极性。租赁型保障房一次性投资大,即期财政投入要求高,后续管理和维修养护责任重。这两种形式对加快解决群众住房困难都是必要的。
在一定条件下,租赁型保障房和购置型保障房可以转换。租赁型保障房租户住满一定年限,仍然符合住房保障条件且愿意购房的,应当允许其购买承租住房的部分产权。这样既能满足部分租户的购买意愿,又能回收资金投入新的保障房建设。但这需要建立在购置型保障房收益调节机制比较完善的基础上。
探索建立新型住房保障运行机制
合理制定租赁型保障房租金政策,促进市场化运营。综合考虑当地住房市场租金、租户支付能力等因素,实行“市场租金、租金补贴、租补分离”,即按照略低于市场价格的水平确定租金标准,根据租户的收入水平梯度式地给予租金补贴或租金减免。对收入较低的,补贴较多;对收入较高的,补贴较少或者不补贴。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