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多城住房信息已联网 不动产统一登记现雏形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5-27 10:13:00

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改革开始进入快车道。目前,住房和国土两部门的系统正在设法对接。一旦对接成功,即可形成“房地合一”的个人不动产登记查询系统。此项工程有望6个月内完成。

5月23日,记者从国土资源部(以下简称“国土部”)法律中心获悉,国务院法制办会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国土部已经开始起草《不动产登记条例》,为即将开展的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提供法制保障。

 

早在今年的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发布了关于实施《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要求于2014年6月底前出台《不动产登记条例》并正式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

国土部已开始先行一步。5月16日,国土部下属的中国土地矿产法律事务中心召开不动产登记研讨会,确认国土部已正式启动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当日,国土部副部长胡存智在出席某活动时也表示,国务院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能分工,正在积极地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国土部已开始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建设。

“借鉴住建部全国住房信息系统联网的经验,整合国土部农村耕地、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等的登记信息是目前国土部前期登记工作的当务之急。而针对个人不动产信息后期查询的权限及范围等问题正处于研讨中。”国土部的内部人士对记者透露。

分口推进

实际上不动产登记制度早有实施,但因为条件所限,最初只是在各个地方的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登记,并没有实现全国的联网。“此次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改革,强调的是在互联互通的背景下,要有统一的登记标准。”业内专家表示。

据悉,国土部部长姜大明在上任后的第一次国土部党组会议上,就已对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做出了工作部署,目前,该项工作主要涉及到地籍司、政策法规司等司室,有关工作已初步展开。

记者从相关人士处获悉到:“目前国务院正在部署建立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国务院法制办、国土部、住建部将进行明确分工,其中国务院法制办主要负责权力适用性、法条落实等方面的工作,国土部和住建部主要负责业务层面的工作。住建部的业务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涵盖商品住宅、保障性住房、商业楼盘等,不动产登记标准以房屋产权为登记标准;国土部业务对象是农村集体土地上的不动产登记,涵盖宅基地、建设用地、耕地、林地等,不动产登记以土地为登记标准。”

“因为国土部、住建部都有自己的联网信息系统,所以进行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存在技术上的难题。”国土部法律中心的人士对记者表示。

住建部从2010年开始推行的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为“统一登记制度”提供了诸多的“先行经验”,目前已经成型的住建部“全国房地产信息联网系统”实际由三个子系统组成,即个人住房信息系统、保障性住房信息系统和住房公积金监管系统。该系统目前已经将60多个大中型城市和房地产热点城市的个人房产信息实现联网可查询。按照住建部的工作规划,个人房产信息系统联网将覆盖所有地级城市。

“国土部的全国土地登记信息动态监管查询系统和“一张图”等系统也非常完善,并且早已执行多时,只需要整合即可。”上述国土部法律中心人士对记者表示,目前国土部已经确定了河北省、黑龙江省、浙江省、江苏省、广东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海南省、贵州省、陕西省等为试点省区,积极展开系统联网试点。

对于不动产的标准,上述国土部法律中心人士告诉记者:“按照自然属性和经济特性来看,土地是所有不动产登记的根本。在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土地的概念基本等同于不动产,土地登记等同于不动产登记,而且由土地主管部门负责登记或者向土地主管部门登记过渡,这是国际通行惯例和成功的做法,国土部也一直在呼吁建立以国土为核心的不动产登记制度。”

“但由于我国土地制度、土地性质跟国外私有土地制度存在巨大差异,所以建设以国土为核心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并不符合我国实际情况。”北京京鼎律师事务所杜兆勇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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