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费、电费超标准收费,需迅速整改;昨日,在小店区地和苑小区,市物价局执法人员对地和苑物业公司提出责令整改要求。物价部门现已查明,该物业公司还存在收费不公示、未进行合同约定等问题,执法人员将在进一步调查后依法予以处理。
5月8日,本报以“地和苑物业收费问题真不少”为题,对地和苑物业收费问题进行了报道。小区居民向物价部门举报的收费问题有12项。市物价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执法人员多次前往地和苑进行调查后初步确认,举报涉及到的水费、电费、采暖费、停车费、物业管理费、电梯费属于地和苑物业公司收取,其余六项费用应属地和苑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的费用。对于涉及物业公司收取的费用,物价部门要求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接受检查。
昨天上午,执法人员再次来到地和苑。在物业公司,执法人员对涉及水、电、电梯、停车、采暖、物业管理方面的收费单据、账目、合同及协议等进行了查阅、计算、核对,并实地查看了小区的供电、供水设施。在地和苑物业公司收费窗口,几名居民正在交纳费用。有居民询问电价和水价时,收费人员告知的标准为:电0.55元/千瓦时,水3.3元/立方米。居民告诉记者,这里收费过高。
执法人员检查发现,供电部门向地和苑物业公司收取电费时,已经按有关规定进行了优惠,比如对居民电价折扣0.03元/千瓦时。这部分折扣足够弥补公用设施用电和损耗,物业公司不能再向居民分摊公用设施用电和损耗产生的费用。地和苑用电、用水产生的收支不平衡问题,应是物业公司内部管理存在问题所致。物价部门还查明,地和苑物业公司向居民收取物业管理费和电梯费,均未在售房合同或物业合同中予以约定,没有向业主履行告知义务。
同时,今年2月1日起,我市执行新的住宅小区电梯运行服务费收费标准,即0.4元/平方米,按月收取,最高可上浮20%。地和苑未执行这一政策,部分居民交费超过收费标准。此外,停车费,物业公司和业主签订了协议,采暖费是按标准收费,符合规定。同时,上述六项收费,地和苑物业公司均未在小区、物业收费场所进行公示。
“小区的水费、电费收取工作要马上整改。”执法人员现场提出整改要求,对于物业管理费和电梯费,将在进一步调查后进行规范和处理。同时,对于地和苑开发商向购房者收取的费用,物价部门将对开发商进行调查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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