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天津市建委获悉,天津加强备案前资质预审,不得越级开发。强化资本金管理,禁止资本金不足项目开工建设。
2013年将进一步完善开发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制度。研究制定《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实施细则》,加强行业准入管理,加强投资者信用审核,禁止不良信用记录的机构和个人进入开发行业。制定出台开发企业信用管理办法,明确评价标准,完善信用评价体系。建立奖优罚劣机制,会同相关部门探索建立开发企业信用信息共建共享平台,对有严重不良信用记录的开发企业,各部门联合加强限制和监管。
(来源: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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