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税试点扩容已提上日程。据报道,继上海、重庆试点房产税征收后,今年有望新增数个城市进行房产税试点。新增试点城市执行方案与标准将因地制宜,预计主要针对增量征收。
一般而言,楼面地价会占到终端房价的30%-50%,“面粉”价格的上扬意味着未来“面包”(房屋)价格仍具上涨空间。事实表明,无论是此前的行政限购还是如今的“国五条”细则,皆侧重于在交易环节“把关”,在楼市供求矛盾未有实质性扭转之前,这些调控政策似乎都难以切中高房价顽症的“七寸”,甚至会反向加重购房者负担,误伤部分刚性需求。
就此而言,调控思路应向保有环节转向,通过影响商品房持有成本引导存量房源入市,增加有效供给促使房价回归理性。可以说,房产税扩容之举符合业界对调控的呼声,有助于引导房地产业渐次走向理性。
从海外经验看,随着房地产税改革的实施推进,投机性需求会恐慌性撤出,房价虚高泡沫会随之被击碎。在此过程中,房地产市场原有供求格局被打破,并积极寻求新的平衡秩序。当然,房产税理论作用的“落地”还需要科学的实践设计。
目前,房产税虽已在上海、重庆两地破题,但仅对增量房超额部分征收、起征点偏高、税率总体偏低等柔性化特征,致使其难以对投机形成应有震慑。据上海市地税局2012年披露的数据显示,去年该市共认定5万套住房需缴房产税,房产税收入仅20亿元。如此小规模的税收收入着实难以企及动辄上千亿元的土地出让金,而房产税对土地财政的替代效应也无从谈起。显然,房产税现行试点更多具有样板意义,实际市场调节作用十分有限。
相形之下,美国等发达国家秉持了“只要是有房产者,就必须按规定税率纳税”的原则,且税率一般为房产总市值1.5%到3.5%的高水平。作为常规税种,发达国家还会定期对土地及其地上附着物价值进行评估,以保持税收的合理性和科学性。可见,政府部门只有“做足功课”,房产税的杠杆调节作用才能得到充分彰显。
所以,房产税扩容固然可体现调控思路由行政主导向税收调节转向,但这一长效机制市场地位的奠定还需要主管部门摒弃杂音、认真落实基础性工作。这其中的阻力主要来自于两个方面:
其一,部分行政官员本人是多套房的所有者,也即房产税所指的征税对象,他们在主观上会因顾及自身经济利益而缺乏推行房产税的积极性;
其二,近年来房地产税收和非税收入一直是支撑地方财政的重要来源,房产税在开征初期必然会抑制楼市交投、触动土地财政,这也是在任地方官员所不乐见的。恰因此,此前无论是全国住房信息联网工作还是房产税试点的征税力度都表现得不尽如人意,这一语境若得不到厘清,那么扩容后的房产税也摆脱不了已有窠臼,无法实现对投机因素的精准打击。
此外,由于税收流向信息披露不完备、民意采纳不充分、保障性住房建设滞后等原因,坊间对新税种多有抵触情绪,房产税全面开征还需要加强税收知识的普及和教育宣传,打通与民意充分沟通交流的渠道。
由上可见,房产税在开征初期离不开行政指令的强制推进。随着房产税征收走向常态化、科学化,公民自觉纳税意识获得提升,这一保有环节的税种就可能向海外标准靠拢,并充分发挥出调节房价、平衡地方税收的作用。更进一步讲,一旦地方财政摆脱了对卖地生财的严重依赖,国内房价上行冲动也将会得到合理抑制。(南方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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