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记者联系许先生,他说因为家中急着用煤气,只能无奈补交了第一任房主欠的煤气费。在办理完过户手续之后,许先生拿到了一份过户时签订的协议书,“仔细看了一遍,才发现里面有这么一条:如因调房,过户,停用等原因,乙方应到甲方交清燃气费后,办理过户,停气手续,未及时办理的,出现问题由乙方负责,如原住户未缴清燃气费用,由新住户代为缴纳,新住户再与原住户进行清缴”。
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的赵金一律师建议在购买二手房的时候,一定要对前房主的缴费情况检查清楚,以防再次出现类似情况,“其实不仅是煤气,暖气、电力、物业费等的缴费情况,也都要检查清楚。许先生目前把钱补齐后,可以跟欠费的原房主协商,也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欠费的第一任房主补偿自己的损失。”(山东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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