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企避税方法多
征管不力仅仅是导致土地增值税清算难的原因之一。土地增值税之所以占我国全年房地产销售额比例极低的另一原因,则是很多地产商学会了如何利用税收政策上的漏洞,“合理”避税。
“很多地产公司有能力把成本‘做’得很高。”刘福元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充分理解、掌握土地增值税的规定下,大幅降低土地增值税的应纳税额,是目前很多地产公司的常规做法。
他透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清算土地增值税时,包括前期费用、工程费用、间接费用等六项费用可以扣除,很多地产公司就在这些费用上做文章,把公司的成本做得很高。这样一来,所需要缴纳土地增值税自然而然就变得很少。
他举了一个例子,很多地产集团公司会把部分集团员工的工资和福利列入到项目开发间接费用以达到避税目的。
还有一些地产公司还根据上述“实施细则”中的“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的百分之十以内计算扣除。”的条例规定,来做高销售费用。
上述地产公司往往会选择将自己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委托给有自己控制的代理公司实施销售,然后以“无法分摊费用”为由,要求按照总扣除项目的10%来计算销售费用。如此一来,项目的利润就大幅减少,需要实际缴纳的土地增值税也就大大降低。
刘福元说,房地产项目在实施过程中,虚增费用减少土地增值税实际缴纳额的现象,很容易被税务部门发现并处以严厉处罚。因此,多数地产公司往往是从项目开始规划时,就已经做好了前期的税收筹划工作,通过貌似“合理、合法”的方式避税,来减少土地增值税实际应交税费。(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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