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被提早两年半代收数万契税 疑为开发商挪用

来源:广州日报 2013-05-14 10:35:00

仅君华香柏一盘

“代持”税费或超4000万

记者了解到,君华香柏广场即为君华又一城五期、六期,共有7栋总高30层的高层建筑,其中A、B两栋在2010年开卖,目前已经开始办理房产证,此后C、D、E、F、G等楼陆续在2011年至今开售。按照每一层六户来粗略计算,目前光是办房产证的A、B两栋,就有300余户,假如其中有一半是首次置业小户型,缴纳1.5%的契税,而一半为二次置业或者144平方米以上,缴纳3%契税,就有远超千万元的契税被开发商“代持”超过两年半。而若是算上此后发售,目前尚未开始办理房产证的五栋建筑,光是这一个盘,在开发商手中“代持”的税费就可能超过4000万元。而按照开发商办理A、B栋房产证的速度来计算,保守估计,这些税费在开发商手上将持有两年以上。

记者计算得知,这两年时间里,若是将4000万元存在银行,即使按一年定期年利率3%来计算收益,也能有240万元的收益,而目前银行开发贷年利率至少在10%以上,通过其他途径融资成本更高。按此计算,仅此一个楼盘,持有两年税费可以为开发商节省至少800万元的成本。

记者随之就此事联系君华地产相关联系人,对方表示了解情况后会给予答复,但是截至记者发稿时,都未收到君华地产的答复。

法律模糊资金流向难监管

早在2004年,国税总局下发关于征收机关直接征收契税的通知中就提到,各级征收机关要在2004年12月31日前停止代征委托,直接征收契税。而广州市相关部门也多次重申明确,广州市商品房契税由财政部门直接征收,一律不委托房地产开发商或其他单位和个人代征、代收契税。但对一手房来说,绝大多数开发商仍选择统一征收契税的方法,已成“行规”。

“一般,开发商都会在合同上写明代收税费的情况,有了双方签字确认,符合合同法,税务部门的部门规章很难与之抗衡,开发商顶多只是违规。”广东环球经纬律师事务所何荣新律师表示。

而广东胜伦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欣亮则认为,由于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开发商到底应该在何时间点代收税费,一直都十分模糊。

何荣新告诉记者,目前的法律和主管部门对于开发商预收款的监管并未有明确规定,预收款可以挪用至任何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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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主被提早两年半代收数万契税 疑为开发商挪用
来源:广州日报2013-05-14 10:35:00
几天前,君华香柏广场业主张小姐爆料称,其两年半前购房时,开发商就要求代收了契税,而且直到现在才开始帮忙申报税款,她怀疑开发商挪用了这笔钱做了无息贷款。截至发稿前未获君华地产相关联系人答复。据记者多方了解,目前规定契税必须直接征收,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开发商代收契税已成“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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