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期串通投标预示渔港“豆腐渣命”
八所中心渔港的命运在其进入招标阶段即开始被左右。
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审计报告中发现,八所中心渔港招标的有关各方均涉嫌交互违规串通投标。
最先是投标人之间的相互串通。渔港的一标段港池航道疏浚工程共有5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中标单位为中基公司。审计的结果发现,中基公司于2007年8月2日递交投标保证金,于2007年9月12日由一名叫林振兴的人员领回投标保证金。可疑处在于,同年8月1日,林振兴还代表了另一投标公司梅州怡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递交了投标保证金,“两个单位办理领回及递交投标保证金等招标事宜均为同一人。”
渔港的三标段护岸及后方陆域回填工程共有4家投标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分别来自湖南、海南、广东、武汉等四个地区,中标单位为海南航务公司。奇怪的是,这4家来自全国各地的不同单位却均由一名叫符世光的人于2007年8月13日递交投标保证金。
其次是工程施工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相互串通招标嫌疑。在二标段防波堤的招标中,共有广州建港公司、长江重庆航道工程局、广东中海工程建设总局、中交四航局第三工程公司、中交第一航务工程局有限公司五家单位递交投标保证金。夸张的是,5家投标单位的保证金在开标前仍未缴纳,直至投标结束后才由时任东方城投公司办公室主任的符桂江在不同的时间补交投标保证金。
最后是工程监理投标人之间存在串通投标嫌疑。根据项目监理招标文件要求,凡参加监理投标的单位须提交监理近三年完成的主要业绩及证明材料。监理投标人广州海建公司与广州南华公司在占评分比重最大的监理业绩部分(占总比分45%)均为0分,而中标的水运监理所得分为满分45分,仅此一项,中标与未中标单位就拉开了45分差距。
而海南省审计厅的调查表明,未中标的两家公司都有大量符合得分标准的监理业绩,却在投标时未申报,投标文件与资格预审情况不相符,使水运监理所以大比分中标,3家单位因此被认为涉嫌为谋取中标而相互串通。
至此,招投标乱象仍未结束,招标人也难逃以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涉嫌“萝卜招标”。
根据招标代理城宇公司编制的监理招标文件,监理评分标准有“海南省港口与航道工程监理业绩每个再加4分,满分20分……”该评分标准以海南省区域的业绩作为加分条件,“影响了招标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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