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初,21号楼终于开工建设了。“可不久大家却接到开发商的通知,每平方米价格变为5490元。”李丽说。
今年5月9日,电科院有关负责人和购房户代表,再次以单位的名义与正丰公司进行了一次正式谈判。对方提出,可以在此前提出单价5490元的基础上,降为单价4800元卖给他们,略低于市场价,但不可能再按原价卖。
开发商称,不补差价就把房子卖给别人
“购房协议书规定,如果逾期交房,自2004年11月30日至交付之日,每天按照已付购房款的万分之一点五交违约金。”现在非但不提违约金,反而要涨价,购房户愤愤不平。
“房地产开发公司给出了5条涨价理由:工程变更标准提高,每平方米增加298元;城市配套费增加,每平方米增加198元;工程造价提高,每平方米增加728元;拆迁户补偿费用,每平方米增加336元;原土地价值每亩40万元,现在已经增加为每亩240万元。”司圣杰说。
购房户们认为,工程变更标准提高和城市配套费增加还能认可,其他费用不能接受。然而,开发商态度十分强硬,甚至表示:要么按照差价补齐,要么把房子卖给别人。
随后,记者来到宁夏正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一位李姓负责人说:“房屋延期,应该去找政府,2002年我们拿的地,可上面有几户钉子户,迟迟无法拆迁,一直到前年,公司又拿出几百万元,才能盖起楼。这么多年过去了,单价1830元你说够不够?”
“那么你们的合同是否有效?”记者追问。
“合同生效,但是这些年政府没给拆迁,最后我们又拿出来几百万才拆迁完。我们没有委屈吗?”
“愿意协商就协商,要不就打官司。”这位负责人身后一位工作人员补充道。
法律维权成本高,消协、房管局爱莫能助
李丽等购房户告诉记者:“确实有一户钉子户始终没有搬迁,所以我们并没有对违约款项进行追究,只是希望拿到房子。”然而,他们的维权之路并不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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