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此同时,海航集团还出具了一份《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函》,为海航置业的付款行为进行担保。海航方面表示将不附加任何条件在2011年7月前支付完毕全部资产转让款。”的确,对于高达近60亿元的项目转让,一系列协议在短短三个月内就快速签订,半个月就完成的尽职调查,以及约定两个月就完成的付款,足以显示出海航对这一项目的热衷。
于星旺告诉记者,“海航集团在该项目上的总负责人也一再变更,变了四五次甚至更多,但基本上都是集团董事局董事的身份。”
然而,快速的协议签订之后,付款却并未像协议所约定的那样快速。据国美方面透露,“海航除了在及时支付了2亿元定金之后,后续付款就开始出现了违约,本来约定2011年6月底和7月底分两次付清,最终拖到2012年5月,海航才付了41亿元,还剩下20.5亿元的尾款未付。”
“2012年5月,海航与国美之间再次签订《补充协议二》,其中海航置业承认资金筹措困难,对自己单方违约表示歉意,同意支付部分违约金,同时承诺两个月内完成全部付款。”于星旺告诉记者。然而,在此之后,海航方面就再也没有付钱给国美。
海航隐情:“差钱”还是遭遇权利瑕疵
海航在资产腾挪方面的功夫是业内罕见的。
在《海航置业关于国美商都项目的声明》发布之前,海航曾有两次发声,一次是关于澄清资金链的问题,针对有消息人士称海航系资金可能已经出现问题,因此难以付清国美商都项目的收购款,海航对外强调,“拥有3000多亿元授信额度,还剩2000亿元没使用、不差钱。”
另一次则是媒体报道的,“海航实业副董事长兼总裁张翼透露,海航置业拒绝支付收购国美商都项目尾款的主因,是国美方面伪造司法文件,即伪造了国美商都B区消防验收合格文件。”
然而,事实上,早在诉讼发生之前,国美就向北京市公安局申请了信息公开,并在2013年3月1日当面领取了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表明国美在2010年2月21日即取得了《北京市公安局消防局建设工程消防意见书》,此后该告知书作为证据被递交法庭。
于星旺告诉记者,“4月22日,法庭交换证据,法庭把我们的证据转给他们,4月28日,海航高层人员还在向外界表示B区的消防验收是假的。”
对于海航的授信额度,有银行业的人士认为:“有2000亿元的授信额度并不代表就能从银行拿到2000亿元的贷款。对于民营企业,银行对贷款的发放很严格,需要有很严格的资产抵押,海航目前的资产负债率高达79%,很难再从银行拿出2000亿元的贷款。”
不过,熟悉海航的人士则告诉记者,“海航在资产腾挪方面的功夫是业内罕见的,其资产负债率曾一度达到90%甚至更高,但海航懂得对资源的控制并进而撬动资本的杠杆,因此由对国美商都项目拖延付款就判断其差钱并不合逻辑。”
针对海航近年频频发生的在资产收购过程的付款争议,一位曾经与海航在重大项目上有过合作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海航的商业模式,通常都是看中某块物业或资产,会迅速签订收购协议,交纳定金,此后边招商边付款,如果招商顺利,那么付款可能就会很顺利,但如果招商出现问题,往往会产生付款争议。不过,只要合同约定清楚,任何模式都有其存在的逻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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