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申购保障房出新规须夫妻共同办产权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5-10 07: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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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复审的保障房中,并没有包括限价房?

对此,该负责人表示,限价房既有商品房属性、也有保障房属性,而且限价房的政策中,并没有入住后如果获得其他住房就要退出的规定,因此没有包括进来。

□户籍离京

房屋所有权满5年可出售

2008年前,北京执行的是老经适房管理办法,有部分没有北京户籍但取得“绿卡”者,在2008年前购买了北京的经济适用房。在近几年内,这部分人可能离开北京,这部分人如果要卖房,怎么办?

对此,昨天发布的《通知》明确,按照2008年发布的《关于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已购经适房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满5年后,可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的,产权人户籍所在区县住保部门应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明确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等情况。

经适房上市出售时,产权人现户籍因各种原因已不在本市的,可向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申请出具《已购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意见》,办理已购经济适用房上市出售手续。

“一些北京户籍的家庭在购买了经适房后,因为工作调动等原因,户籍转到了外地或国外的,经常会遇到这样的问题。”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说,昨天下发的《通知》,为这种情况提出了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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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申购保障房出新规须夫妻共同办产权
来源:京华时报2013-05-10 07:50:00
从今天开始,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的家庭,夫妻双方必须共同签订购房合同,并办理共同共有的房屋登记手续。同时,2007年后已购保障房,在取得完全产权前,不得将该房屋作价出资用于投资,不得买卖、赠与他人;也不得按市场价格上市出售,而应由区县住保部门按原购房价格优先回购;限价房和经适房的保障家庭利用保障房抵押借款,用途仅限于支付本套住房购房款。昨天,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规范已购限价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等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了以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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