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午12时许,东方今报记者随同业主代表来到该小区置业总经理办公室,一名李姓负责人表示,装修房屋出现质量瑕疵,不可避免。
对于业主的损失,他提出,如需退房,按房屋原价退还,并承担相关的利息支出,但对房屋升值的差价部分,不补偿;如果业主需要维修,他们可根据业主指定维修方案,在限定时间内维修完毕,并达到业主满意。
但对业主提出退还装修费用的要求,李姓负责人不接受。
对此,河南豫和律师事务所田海康律师表示,业主可根据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赔偿损失,如果有依据,可以向开发商追偿由于房子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东方今报)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