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
地震、海啸损失市民自担房屋有问题可找开发商
对此,北京明科律师事务所郑洪涛律师介绍,根据我国《民法》中的规定,对于财产物品风险的承担,应由财产所有权人承担而非获有抵押权人承担,所以对于地震、海啸等意外发生后,这方面的损失一般还是由市民自己承担。
但在地震时,如果普通商品房屋出现了严重塌毁,购房的市民可以根据购房合同中的抗震等级进行评估,如果未达到抗震等级,购房居民可以向开发商进行索赔。(来源:法制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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