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有此遭遇的还有陈女士,她是2012年11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田维平,“她称和开发商关系好,可以买到低价房。”在交付300多万元首付款后,陈女士拿到钥匙。今年3月初,陈女士在“新房”挂窗帘时巧遇真房东王先生。
另一位孙先生给记者出示了他的购房合同,合同显示他的这套位于万科蓝山的房售价是865万元,签合同日期是今年1月23日,合同上写明要在今年3月31日之前办完过户手续。如今已到4月,田维平却神秘“失踪”了。
万科称已协助报警
记者了解到,在万科蓝山,当初承租业主房子的并不是田维平,而是另外一名孟姓男子。陈女士“新房”的真房主王先生向记者透露,当初是万科物业租售中心联系到他,说有一位孟姓男子打算租他的房,“后来我去房中拿东西,还见到一位老太太,孟先生说是他母亲。”受害者将田维平的照片发给王先生核实,王先生证实当初孟先生指称的“母亲”正是田维平。
“姓孟的用一张身份证就租下十几套房,物业也不核查吗?”事发后,受害者将矛头之一对准万科物业。孙先生也透露,当初他“买”房时,购房合同就是在万科物业办公地点签署的,“一些材料都是万科租售中心给我复印的。”
作为中间人,面对买房骗局,万科物业是否有责任?近日,记者联系到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公司给记者发来书面答复。答复称,此事件中万科不存在任何法律责任。“作为租赁合同的居间方,万科蓝山物业租赁中心严格按照租赁业务操作流程,与业主和承租人签署北京市房屋租赁合同,服务流程和合同文本均符合法律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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