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债券规模2000多亿 发改委紧急摸底封堵挪用风险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4-23 09:07:00

《第一财经日报》独家获悉,为了防止保障房项目企业债券(下称“保障房债券”)资金被挪用,国家发改委近期发起了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面系统排查;对于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挪用保障房债券资金的行为,情节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将被暂停发债资格。

据本报记者了解,发改委上月末下发了《关于开展保障房项目企业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下称“742号文”),要求各地方政府尽快组织开展检查工作,“对已发债用于保障房建设的企业进行全面系统排查,不留死角”。发改委要求各地在4月底前上报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告。

保障房债券规模2000多亿

在“十二五”规划纲要提出3600万套保障房建设任务后,2011年6月,发改委发布《关于利用债券融资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1388号文”),要求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发行企业债券应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支持符合条件的融资平台和其他企业通过发债进行保障房项目融资;同时承诺,企业债券募集资金用于保障房建设的,将优先办理核准手续。

自此,各类以保障房建设为名目的企业债不断涌现。据发改委统计,2011~2012年共发行募集资金涉及保障房建设的企业债券2350亿元,对于加大保障性住房有效供给、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发挥了积极作用。

据本报记者统计,本月以来,银行间市场发行了多只保障房债券,诸如“13惠经发债”、“13宿建投债”和“13万盛经开债”等8只债券,约占全部企业债发行数量的30%,金额合计84亿元。

“一些原本不太容易获批的企业债项目,可以调整募集资金用途,承诺部分用于保障房建设,这样很可能被‘网开一面’。”多位债券承销人士向记者表示,“至于资金最后是怎么使用的,其实监管上还是不够严格。”

众所周知,由于融资平台往往由地方政府所控制,公司治理难言规范,因此募集资金使用存在较大的挪用风险;尤其在当前地方政府财政收入放缓与偿债压力高企的背景下,更是令人担忧。

一位资深的评级业人士告诉本报记者:“我们将融资平台分为纯平台和市场化平台,前者只是地方政府的融资通道,是纯粹的平台,其募集资金使用往往与承诺不符,在中西部比较常见;后者的市场化程度较高,经营比较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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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房债券规模2000多亿 发改委紧急摸底封堵挪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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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财经日报》独家获悉,为了防止保障房项目企业债券(下称“保障房债券”)资金被挪用,国家发改委近期发起了针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全面系统排查;对于地方政府及融资平台挪用保障房债券资金的行为,情节严重且整改不到位的,将被暂停发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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