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产权归属,北京很多央产,房子卖给了个人,但在北京市没有登记,房子是谁的查不到。这种房子在当时有55%。第二是异地置业。第三是评估,谁去评估,大家是不是服你,这是大问题。第四,人员不够,香港估价师大概有几千人,中国有多少搞不清楚。第五,能不能全国联网。第六,房价涨,其实是地价在涨。但地不是我的,凭什么让我交钱?地价怎么剥离?我们10年前碰到的这些问题,现在我看一个都没跑掉。”
不动产登记是为房产税做准备
刘桓认为,目前国家提出的不动产登记制度,也正是为征收房产税做准备,可以解决房主是谁、异地置业的问题。“如果登记制度不完善的话,是执行不了的。所以国家规定在明年的6月30号以前,要完成全国40个城市不动产信息的联网互通,除了反腐的作用,查‘房叔’‘房婶’外,也是为房产税打基础。”
增税的同时要减税
高波指出,开征房产税的同时,要考虑清税、减税。“如果说要考虑开征房产税的话,应该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现在的月收入3500元,提高到8500元。哪一个城市开征房产税了,就把起征点调一调。”
同时,减税也包括在交易环节减少。“我们在买房的时候,包括开发商在建房时,已经对政府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在流转环节里面交了很多的税。所谓减税,意味着要减少税种,减低税率。”高波认为,普遍开征房产税,可能尚需时日。(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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