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改委通报商品房明码标价案 太原两楼盘在列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 2013-04-16 09:10:00

据太原晚报报道,4月15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查处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典型案件,其中我市两个楼盘分别有100余套商品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去年9月以来,我市对市内10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处罚了一些企业。

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件共计8件,涉及北京、辽宁、黑龙江、河南、山西等地。案件检查由国家发改委和当地省市价格主管部门联合进行。相关房地产企业的行为违反相关法规,侵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已经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总计罚款1000多万元。

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房地产企业销售商品房,需要向物价部门申报销售价格,并按规定在销售场所的醒目位置公示“一套一标价”信息。去年9月以来,物价部门对全市已经取得预售房许可证的10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现场纠正9家企业未在醒目位置标示价格的行为;对5家明码标价不规范,3家未明码标价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并视整改情况依法进行了处罚。

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将把商品房销售明码标价作为常态监管,对房地产企业违反规定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快速查处举报案件,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各房地产企业必须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放置标价牌、价目表或者价格手册,一次性公开所有可售房源,明确标示所有可售房源的价格及相关信息,不得把明码标价变成“口头告知”;不得采用拖延开盘时间或者控制房源等手段捂盘惜售,故意制造房源紧张气氛;不得标示虚假信息或使用欺骗性、模糊性的语言误导消费者,侵害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正规楼盘销售时都要公示“一套一标价”信息,而且须是使用经过物价部门监制的规范文本。对“一套一标价”,购房者需注意查看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是“一套一标价”标示内容是否全面和规范,标价内容主要包括:楼层、房号、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销售单价、总售价等。

第二方面是价外收费情况,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一套一标价”中标示的“总售价”外向消费者收取的费用,如煤气、有线电视等设施需缴纳的费用。开发企业需明示收费项目、标准和依据。如果实际销售价格高于公示价格,则涉嫌价格欺诈;如果开展促销等降价活动,则需要同时公示促销方式、条件等信息。对于未标明的费用,消费者不需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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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通报商品房明码标价案 太原两楼盘在列
来源:地产中国网综合2013-04-16 09:10:00
4月15日,国家发改委通报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查处商品房明码标价的典型案件,其中我市两个楼盘分别有100余套商品房未按规定明码标价。记者从市物价局了解到,去年9月以来,我市对市内100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处罚了一些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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