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类保障房将统一申请审核

来源:京华时报 2013-04-12 07:56:00

北京市住建委昨天下发通知,4月19日起,北京的经适房、两限房、公租房、廉租房将不再分类申请,而是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按照现行公租房准入标准统一申请、审核。符合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先通过配租公租房予以保障,待有房源后进行摇号配售。

■新政

统一按公租房标准申请

4月19日起,在京申请保障房家庭,将统一填写《北京市保障性住房申请家庭情况核定表》,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住房保障部门统一按照现行公租房准入标准、审核程序进行审核。申请家庭如通过审核,获得备案资格将纳入住房保障范围。

保障房包括廉租房、公租房、经适房和限价房,准入标准不同,此前市民按类申请。市住建委住相关负责人表示,统一申请之后,标准更加直观,申请家庭只要符合标准就能进入保障体系。

4月19日前,已备案或提交申请的市民,仍按照旧保障房体系执行,轮候家庭仍按原方式享受住房保障政策。轮候期间,可通过配租公租房进行过渡,有条件的区县也可以通过发放租金补贴的方式过渡。

为加快解决轮候家庭住房困难,市住建委鼓励各区县结合自身情况,轮候超过一定期限的家庭可承租社会存量房源解决过渡需求,给予公租房租金补贴范围。

据了解,截至2012年底,本市约有13万户轮候家庭等待保障房。根据政府工作报告,这一人群需求将在十二五期间彻底解决。

■释疑

是否取消经适房和限价房

“实施统一申请、审核政策,并不代表取消产权型保障房?????????。”市住建委相关领导明确表示,产权型保障房政策目前没有变化。

统一申请审核的家庭,可先通过配租公租房予以保障。等到有可配售的保障房房源,将按照届时保障房政策,对申请家庭进行配售资格核定,组织符合标准的申请家庭进行摇号配售。

根据住建委通知,在保持现有住房保障体系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未来保障房分配上将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经适房和限价房政策如何完善,住建委表示还在研究。

根据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支付能力,本市将研究进一步放宽公租房准入标准,扩大住房保障覆盖范围。

如何保障廉租房申请家庭

轮候期间,原廉租房、经适房、限价房轮候家庭可持备案通知到街道办事处????住保窗口申请公租房轮候,并优先配租公租房过渡。在轮候期间超标的,如仍符合公租房准入标准,可继续保留公租房资格。

符合廉租房保障标准的家庭,在申请保障房时,应同时提供符合廉租房标准的相关证明材料,由街道住保部门在申请审核表中做相应标注和说明。审核通过的,除可轮候配租公租房外,还可按廉租房政策规定承租社会房屋领取租房补贴解决住房困难。

■试点

配租意见可选廉租房

2011年底,朝阳区部分街道、乡镇住保办就已开始试点四类保障性住房统一申请受理。

新的保障房申请表共有11页,前9页的申请表为申请人的个人信息、家庭成员信息、单位信息以及单位、税务、社保部门盖章等页面。第10页和11页为初审和复审意见。在配租意见中,有公租房和廉租房两个选项。

执行新政后,朝阳区的申请家庭按“四房”中准入标准最宽松的公租房标准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家庭纳入到保障体系内进行轮候。符合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待有房源后即可配售。此前政策中的“优先配租”并不取消,试点前的申请也依然有效。

■解读

公租房将成主要形式

伟业我爱我家集团副总裁胡景晖分析认为,北京保障房发展方向是两方面:公租房将成为保障房的主要形式,“砖头补贴”向“人头补贴”转变。

政策规定“分配实行租售并举,以租为主”,胡景晖分析认为,这就意味着未来经适房、限价房的比重将继续减少,公租房将成为未来政府建设或收购的主要形式。

政策规定“可以采取扩大租金补贴范围,由轮候家庭承租社会存量房源等方式解决”。胡景晖分析认为,对北京而言,继续“补砖头(补贴建房)”的做法已面临发展瓶颈。相比而言,“人头补贴”(货币补贴低收入家庭)或将是解决保障房问题的更好出路,所有市场租赁房源均是可选用对象。

(责任编辑:)
即时资讯
联系我们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0号恒通国际商务园B12C座五层
邮       编:100015
联系电话:010-59756138/6139
电子邮箱:dichan@dichanchina.com
网站无障碍
四类保障房将统一申请审核
来源:京华时报2013-04-12 07:56:00
北京市住建委昨天下发通知,4月19日起,北京的经适房、两限房、公租房、廉租房将不再分类申请,而是在全市范围内实行按照现行公租房准入标准统一申请、审核。符合经适房和限价房申请条件的家庭,可先通过配租公租房予以保障,待有房源后进行摇号配售。
长按保存图片

中国网地产

是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中国网旗下地产频道,是国内官方、权威、专业的国家重点新闻网站。

中国网地产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电子邮件: dichan@dichanchina.com 电话:010-59756138/6139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06329号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号:0105123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关于我们 主办单位 权责申明 联系我们 广告合作

版权所有 中国互联网新闻中心

京ICP证 040089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7341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4号 ©2008

house.china.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