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成为行业“明”规则,但国土部此前一直并没有松绑跨县(市)有偿调剂,为何于此时“放开”,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杨遴杰表示,“2013年是政府换届年,地方发展经济的积极性都很高,对土地的需求也比较大,而且很多地方存在县域经济发展不平衡现象,土地需求也有所差异,从而出现了经济好的地区缺土地,经济不好的地区土地富裕等情况,而现有政策并没有提供在这两者之间进行调剂的机制,所以国土部松绑跨县(市)增减挂钩也是因时制宜。”解决诸多用地矛盾被禁止5年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县(市)有偿调剂工作,目前正在紧张地制定具体细则,但业内人士对此持保留意见。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向记者表示,农村集体土地绝对不能放弃自有自用原则,“农村集体用地是一个法定概念,这就是说土地具有自有和自用的原则,既然是自有自用,怎么可能跨区使用呢?A村的集体土地是属于A村的,然后B村的人跑过来住进A村,这完全违背了自有和自用原则。”但当城镇化逐渐成为未来10年中国经济增长和改革工作的“抓手”之时,作为城镇化核心要素的土地,不能在其中“拖后腿”,于是国土部开始调研“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县(市)有偿流转”工作。而因为各地为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大面积征用耕地也加剧了社会矛盾,这也成为国土部准备放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县(市)有偿调剂”的重要原因之一。
上述国土部耕地保护司人士向记者透露:“虽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县(市)有偿交换存在诸多弊端,但在许多地区也取得了巨大成就,像江苏、浙江等省份,通过这种形式经济得到了巨大发展。所以出台增减挂钩跨县(市)有偿调剂政策,就要取其精华弃其糟粕,这样才能让城乡增减挂钩跨县(市)制度化和规范化,既能在保护耕地的同时也保护地方经济发展,同时还能加强监管力度。”据悉,国土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跨县(市)有偿调剂的文件或将于5月底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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