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过去十年为房地产市场出台了九次政策,但在地方落实上都被大打折扣。这次地方对中央政策同样采取了部分虚置的态度,新的楼市调控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落空,这给楼市新政的严肃性、权威性带来了严峻考验,也给维护新一届政府信誉提出了一个重大难题。
陈永杰
陈永杰
新“国五条”及其细则的公布在社会上引起空前反响。支持者希望地方能够坚决执行,真正控制房价上涨势头,使房价合理回归,保障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反对者对房产转让征收20%所得税、限购限价等措施多有微词,希望地方能够变通执行,避免房地产市场受到冲击。近日各地方纷纷出台实施细则,而细则中多半措施只是简单重复国办文件提法,有的还加以抽象化和模糊化,有的只有百余字甚至几十字。如果地方细则真的就是如此简单,中央精神不能被有效贯彻,那么,国家楼市调控的目标恐怕就将落空。
一是地方房价调控目标十分模糊,且具极大弹性,照此执行,今年房价可能继续上涨。
国办文件规定,地方要按照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原则,制定本地区年度新建商品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综观各地细则,绝大多数都只是重复中央关于“保持房价基本稳定”的提法,没有一个提出房价控制的明确具体目标。既无一个提出要降房价,也无一个提出至少保持房价不上涨的要求。可见,地方并不希望房价下降。
北京提出了“进一步降低自住型、改善型商品住房的价格”,但北京的提法本身就与客观事实相悖。北京房价几乎从来就没有降低过,近年更是每年大幅度上涨,“进一步降低”无从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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