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月供不低于月收入50%

来源:新京报 2013-04-08 08:01:00

公积金二套房贷利率仍为1.1倍

业内人士表示,现实中不少购房者是“卖小换大”,卖掉之前小的房子换大一点的,改善居住条件。这类人群往往之前有过贷款记录,但新购房仍然是自住的需求。此次公积金贷款首付调整,对于“无房有贷”的情况并没有上浮,体现出虽然调控加严,但公积金贷款仍然支持自住的刚需购房。

同时,昨天发布的通知中,并没有提及二套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因此可见仍然将执行1.1倍的利率。

此外,新政还在贷款资格审核、贷款额度、月还款额、借款申请人缴存要求、加大住房公积金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等方面,提出了进一步加严、收紧的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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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套房认定标准略“宽松”

新京报讯(记者苏曼丽)昨天,央行营业管理部对北京市商业银行房贷政策作出调整。自今天起,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70%。与公积金贷款政策类似,对在北京市住建委员会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显示无房、在央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中有一笔住房贷款记录、第二次申请贷款购买住房的家庭,仍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的政策。

而此前,北京市商业银行对二套房的认定标准是“既认房又认贷”。一国有银行人士表示,新政对名下已无房产记录的二套房购买者政策略微宽松,可能是考虑到一些改善性的购房需求。

此次商贷新政并未对贷款利率做调整。银行人士表示,将会坚持现在二套房利率1.1倍的政策,在此基础上,各行也有一定自主权。

 解读

贷款额度

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自住住房的,个人信用等级为A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30%;个人信用等级为AA级,贷款最高额度上浮15%

购买90平方米以上非政策性住房和第二套住房的,贷款最高额度不再上浮,且不超过80万元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低收入职工,贷款额度不受月收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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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二套房贷利率仍为1.1倍业内人士表示,现实中不少购房者是“卖小换大”,卖掉之前小的房子换大一点的,改善居住条件。这类人群往往之前有过贷款记录,但新购房仍然是自住的需求。此次公积金贷款首付调整,对于“无房有贷”的情况并没有上浮,体现出虽然调控加严,但公积金贷款仍然支持自住的刚需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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