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将于下月1日起正式实施。关于公租房的轮候配租管理程序,广州市住房保障办拟定了《广州市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配租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下称《细则》),并从昨日起至4月12日通过市国土房管局网站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广州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在昨日的新闻发布会上透露,公租房轮候将建立轮候册制度。为保持政策的延续性,确保新旧政策平稳过渡,按照“新人新办法,老人老办法”的原则,拟规定新申请公租房家庭按申请时间先后进行轮候分配;目前已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正在轮候经济适用住房,且在规定时间内改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仍以原评分高低进入轮候册并列入第一、二序列,比新申请人员优先分配。
市民可登录市国土房管局网站阅读《细则》全文,并通过邮寄、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向市住房保障办反映意见、建议。
分三档轮候序列 一二序列按评分 第三序列按时间
“在近几年的工作实践中,后申请但分数较高的家庭比先申请但分数较低的家庭先得到保障的现象较普遍,有市民意见较大。”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介绍,为兼顾公平与效率,充分体现分配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广州实际情况,公租房分配不再采用以往保障房评分排序或摇珠的做法,改为按照申请时间先后轮候分配。
同时,广州公租房将设立轮候册,轮候册由三个序列构成:
第一序列:包括以下在规定的时间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
(1)《办法》试行前正在享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
(2)《办法》试行前因未年审被暂停廉租住房租赁补贴的;
(3)《办法》试行前已提交廉租住房保障申请的。
上述对象按照原廉租住房轮候打分标准计算的评分高低确定申请号,同分的由系统随机排序确定申请号;
第二序列:《办法》试行前正在轮候经济适用住房的对象,凡在规定的时间提出书面申请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按照原经济适用住房轮候打分标准计算的评分高低确定申请号,同分的由系统随机排序确定申请号;
第三序列:新申请对象。递交申请并受理后,由系统集中于每月最后一天自动随机产生当月新申请对象的申请号。
以上序列取得申请号的申请对象经审核符合条件的,按申请号先后顺序进入相应序列,申请号作为轮候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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