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租顺序
根据《细则》,将根据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情况,按优先配租对象、序列轮候对象的先后顺序配租,同一配租顺序的申请对象之间按轮候号先后排序。配租先后顺序如下:
1.优先配租对象
2.第一序列轮候对象
3.第二序列轮候对象
4.第三序列中曾参加2010年公共租赁住房调查的对象
5.第三序列的其他对象
退租后1年才能再申请
申请对象获得配租后未在规定时间签订租赁合同的情形明确视为弃租,应重新轮候。
另外,正在轮候或已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对象申请退出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的,自退出之日起1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实物保障。
8月后将推出公租房
“在今年8月推出经济适用房后,首批公租房将会正式推出。”市住房保障办相关负责人透露,将在对区街两级工作人员培训后,正式接受符合条件的市民申请公租房。
对于已领取廉租住房租赁补贴和正在轮候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从下个月开始将有约三个月的时间来考虑选择继续轮候,或按照《办法》提出的另一种保障方式领取租赁补贴,这两种方式只能二选其一。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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