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长沙晚报报道,3月15日,本报《首付两月没购房合同土地证有问题吗?》对“合能雨花公馆数百业主交首付两个多月还没合同”一事曝光后,在合能雨花公馆业主中引起强烈反响,业主们很快拿到了自己的合同。
然而,随着见报当天十余名业主拨打本报热线96333投诉,合能雨花公馆更多的问题开始露出水面:合同没备案,代收的维修资金和契税没缴纳,购房合同中存在不合理条款……
3月16日和17日两天,二三十名业主来到雨花公馆售楼部进行集体维权,最终换来了开发商的一纸承诺:3月份完成84套备案,契税发票、维修资金发票与84套备案同时完成,备案后可领取。
首付两个多月合同没备案
“绝大多数业主的合同在报道当天就拿到了,但是两个多月了,还没有拿去房产局备案。”业主陈学(化名)气愤地说,自己购买的是雨花公馆2栋的房子,所有房款和维修资金以及契税都付了一个多月了。由于第一批84套名单没有公布,他都不知道自己的合同能否在3月份完成备案。
更让他纳闷的是,合同第十九条明确规定“签订本合同时,出卖人不得向买受人代收物业维修资金”,而事实上多数业主的维修资金和契税在首付和签订购房合同时就已由开发商代收。当着记者的面,陈学在网上查询维修资金缴纳情况,显示为“可正常缴纳”。
“这说明开发商代收的维修资金和契税根本没有上缴,而且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平等条约’。”陈学告诉记者,除了合同上有约定“90日内办理合同备案”等与网上查询到的国家法规冲突的条款外,合同在写明“该商品房已经设定在建建筑物抵押”的同时,又在补充条款中约定“买受人同意出卖人在该商品房所分摊的土地使用权上设定抵押及选择、变更抵押权人而无须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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