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宅成交突然放量 为避税有人忙着“自买自卖”

来源:今日早报 2013-03-21 09:36:00

为避所得税“自买自卖”

杭州二手房交易量近期暴涨,除了众多抢搭末班车的真实购房需求之外,一些多房家庭为了规避所得税而“自买自卖”,也是成交量暴涨的原因之一。

“我妈妈的户口已经迁到杭州,我把自己前几年买的房子过户给她,是否可行?”上周,王女士向本报记者咨询房子过户的事情。其实她真实的意图是,房子近期不打算卖,可是几年之后还是会出手,于是就想到把房子过户给她妈妈,规避所得税的风险。

“我现在一共有3套房子,想过户给我妈妈的这套房子是翠苑二区的一套50平方米的小房,2005年买来的时候是40万元,现在要是卖的话差不多 可以卖100万元。不过我暂时并不想卖房,想等几年再说。可是一想到过几年再卖房就要征收20%个人所得税,听朋友说可以想办法过户给亲人,就可以巧妙避 税。”王女士说。

王女士的操作方法很简单,和她妈妈签订购房合同,以约定的价格成交。当然这其实只是自买自卖,她妈妈并没有向王女士支付购房款。若干年以后王女 士想卖房,就可以她妈妈的名义卖房,因为她妈妈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就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当然,王女士的这套房子过户给她妈妈,会产生房屋总价1%的契 税,但是与20%的个人所得税相比显然只是一个零头。

记者了解到,近期东方润园等豪宅成交明显放量,“自买自卖”占了很高比例。像东方润园这样的豪宅,若根据新政执行,一套房子应征收的个人所得税很可能超过100万元。

-律师提醒

新政非不可抗力因素

杭州实施细则出台时间的不确定性,已经成为近期影响二手房交易的一个最大因素。律师因此提醒买卖双方,一定要有充分的法律防范意识,避免因为政策剧烈变动致使利益受损。

“一般的合同都会有特别约定,遇到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合同一方无法履行合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很多人想当然认为‘国五条’细则属于政策范畴, 属于不可抗力因素,其实不然。”浙江世纪君安律师事务所肖琳律师告诉记者,“国五条”细则要求征收20%个人所得税,这只是抬高了交易成本,并不属于法定 的不可抗力因素,并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如若合同一方以此为由提出解约,那么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当然可以像江先生一样,对这一事项进行特别约定,否则 合同一方可能就会陷入被动的境地。

“不能赶在新政落地之前完成交易,就要交20%个人所得税。如果双方的合同没有特别约定这笔税由谁承担的话,一旦买卖双方有纠纷寻求法律途径解 决,法院肯定会判决由卖方承担。实际过程中所得往往是税转嫁给了买家,但是法律规定个人所得税必须由卖家承担。”肖琳特意提醒卖家,要防范这样的法律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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豪宅成交突然放量 为避税有人忙着“自买自卖”
来源:今日早报2013-03-21 09:36:00
自从3月1日“国五条”细则公布以来,杭州二手房市场可谓波涛汹涌。对于即将开征的20%个人所得税,不少人已开始通过种种努力避税,也有一些已经签订了二手房购房合同但是还没过户的购房者,因为不知杭州何时执行新政而忐忑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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