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出台宅基地管理办法 转户农民土地可出让

来源:地产中国网 2013-03-20 09:43:00

深圳、广州的探索

作为广东省两大主要经济中心城市,在试行农民出让宅基地和土地方面,城市用地指标亦最为紧缺的广州早已跃跃欲试。

1月18日,深圳市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了一套旨在优化空间资源配置,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1+6”文件。在该套文件中,深圳市首次明确,将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继受单位可用的产业发展用地,纳入全市统一的土地市场,以有效拓展该市产业用地来源。

而作为广东省的省会城市广州,在宅基地流转政策方面开始先行先试去年底出台的《广州市城乡统筹土地管理制度创新试点方案的实施意见》就已提出,探索空闲宅基地收购和退出机制。

据了解,广州还准备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外的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建设公寓式农民住宅,并有望在今年内完成政策制定及试点工作。而选址地有望位于广州北部农村集体经济较为发达的区域。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人士透露,广州农村目前存在部分农民已经长期不居住并且空闲的宅基地,之前一直没有政策能够使这些宅基地利用起来。为此,广州将探索建立旧宅基地退出补偿机制,使空闲的宅基地通过经济补偿的方式腾空出来,通过政府购买以后再安排给新的农民住房,或者拆了以后腾出指标在其他地区使用,以达到控制用地目的。

据悉,广州去年已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要求,开展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到去年底前完成90%以上已依法取得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发证工作。

值得一提的是,在这次发证工作中,城中村宅基地也要确权登记,单独列表造册。

“在确权跟上的基础上,政府还要做细致的配套规划,不能一放就乱,乱了又收。”叶嘉国表示,对于土地流转交易的规则,必须有明确规定,出让土地的交易双方必须限制在一个区域范围内,如优先本镇、本集体内部流转,而不是放开流转;同时必须保障农民权益,保护耕地,再者也不能引发投机。(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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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将出台宅基地管理办法 转户农民土地可出让
来源:地产中国网2013-03-20 09:43:00
值得注意的是,《规划》允许转户农民在自愿基础上通过市场流转方式出让承包地、房屋、合规面积的宅基地并获得财产收益,这在现行土地法框架下颇具突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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