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限价再出山
相比严格征收20%个税的政策,控制房价的指令留给地方的博弈空间更小,但有效执行的难度更高。
由于部分地方近期房价上涨速度较快,一些地方政府已颇感压力。例如,深圳市近期“重启”了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的行政限价措施。据深圳市政府最新政府公报,为规范商品房预售价格行为,深圳市制定《深圳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办法》,今年5月1日起实施。
该文件要求,商品房预售价格备案实行一套一备案。如果价格调整幅度超出最近一次备案价格上下15%,必须在调整前变更预售价格备案,否则将遭行政处罚。
但当地开发商普遍反映,行政限价口径实际上比15%更严,从3月11日开始,深圳所有新盘预售报价被要求必须实现月度环比零增长,否则超出政府限价的项目将无法备案。
3月13日,深圳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委否认了深圳新出台“限涨令”的说法,称其只是沿用两年来的做法,但有媒体报道称,当地此前的“限涨令”在2011年只执行七八个月便中止了,此次实为重启。
从此前的执行情况来看,即便部分城市房价仍在大幅上涨,但最终尚无哪个城市因无法完成房价调控目标而被问责。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如果考核和问责机制不建立落实,房价调控目标仍然没有太大的意义。(来源:第一财经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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