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否认出台“国五条”细则 小户型仍热卖

来源:广州日报 2013-03-20 08:15:00

二手:老城区现笋盘

相较一手楼市,二手楼市目前仍处于“发烧”阶段。合富置业市场经理梁燕明透露,虽有部分二手盘源坐地起价,但在老城区的淘金、建设路板块和天河北板块,也发现有个别业主以低价出售自己的电梯楼物业。“这类物业多数都持有较长时间,而且不是业主唯一物业,不可能免除个税。”日后要出手可能会被征以重税,所以降价幅度甚至达到8%~10%。

为房事 市民跑断腿

近期,随着二手房交易的升温,不少市民通过各种方式表达了自己在过户过程中的种种纠结。

市民黄先生的经历比较有代表性,他告诉记者,自己为了出售一套位于大坦沙的房子,足足跑了三天。“大坦沙原来属白云区,后来才划到了荔湾区,我的房产证还是标注旧的区域。”黄先生表示,行政区域变更本来属于政府的事情,不过他这次卖房时,工作人员却要求他去开具区属证明。为了尽快出手,他只好先后到居委会、派出所和区办证中心开具证明,最后才完成了过户。“明明是房管部门一纸通知就可以解决的问题,为什么要普通市民自己东奔西走呢?”

记者登录一些房产网站的论坛也发现,不少市民近几天由于匆忙进行了网签,房子被锁定,但后来又不想卖,不知如何才可撤销。类似的问题不少,有中介就建议,目前有交易意向的买卖双方要注意交易时间,最好在合同中注明“解除合同”条款。建议能够一次性付款的买家才在这几天内抢闸入手,其他买家则要注意在合同中注明一些补充条款,例如一旦尚未完成过户导致要征收“20%的差额税”,则双方无条件解除合同。

卖铺子 政府有新规

记者留意到,不少开发商除了推出面积更小的“蚊形商铺”外,还纷纷承诺固定的投资回报率。针对这种情况,市国土房管局草拟了《规范商业用房分割登记及交易监管的意见》征求各界建议。根据《意见》,广州拟规定今后分割后的商业用房产权套内建筑面积应大于1平方米。已初始登记的商业用房必须办理分割登记后方可进行分割销售,产权式商铺销售广告不应含有升值或投资回报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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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否认出台“国五条”细则 小户型仍热卖
来源:广州日报2013-03-20 08:15:00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昨日表示,近期网上流传关于广州市“国五条”细则的各种传闻均为谣传,市政府暂未发布任何相关文件。市民切勿误听误信、以讹传讹,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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