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委员建议:网上公开保障房房源 分配结果在媒体公示
来源:四川新闻网 2013-03-08 14:27:00 作者:侯青伶
徐玖平正在接受采访。祝齐攀 摄
北京3月8日讯“做好住房保障工作,‘三分’在建设,‘七分’在管理。”驻川全国政协委员徐玖平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上提交提案,建议加强廉租房、公租房管理。
审核:建设、完善多部门信息共享机制
除了合理制定准入条件,徐玖平还建议制订更为科学合理的申请、审核、公示、核准登记、轮候、配租等环节的工作程序,制定受理条件、材料内容、完成时限等工作标准。
“同时,应抓紧建设、完善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建立住房保障、公安(车辆和户籍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社会保险)、房管、金融、工商、税务、住房公积金等部门的协作审核机制,实现对申请人家庭的住房、人口、收入的核查,切实保证只有真正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才能申请到保障性住房。”
运营:租赁合同应载明转借或转租的处罚
徐玖平认为,保障性住房的运营管理,事关保障对象居住的舒适与和谐,事关保障性住房物业的保值增值。
因此,他建议一方面完善合同管理,廉租房和公租房的租赁合同,应载明租金水平、租赁期限、转借或转租的处罚以及其他违反使用规定的责任等事项,同时应加强对租住对象的抽查监督,避免转租获利的现象;另一方面,探索社会化物业管理,结合保障性住房居住对象为中低收入家庭的实际,探索推进社会化的物业服务管理,如组织保障房小区居民实施业主自治式的物业管理。
“同时,建议加强对保障性住房租金收入以及配套物业收入的管理,做到按期足额收取租金。”
跟踪: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档案制度
“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来健全保障房退出机制,实现档案信息电子联网和实时动态更新,引进数字化管理模式,完善住房保障动态管理。”
与此同时,徐玖平还建议建立诚信申报系统。通过建立健全个人诚信档案制度,加大对虚假行为的惩罚力度。“对不如实申报收入、住房状况、家庭人口等情况,或将保障性住房用于除自住以外其他用途的,一经查实要立即取消其保障资格,并规定其在一定时间内不再享受任何住房保障方面的优惠政策。”
对于惩罚力度,他还建议学习在保障性住房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如加大对骗取保障房资格者的惩处力度,出台终身禁入制。
信息公开:及时将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示
徐玖平还提倡实现公开化、透明化管理。全程实行信息公开,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
通过网上等多种形式实行房源公开、过程公开,邀请公证机关、新闻媒体等单位代表和群众代表,对廉租、公租房分配的全过程实施监督,及时将结果通过媒体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最大限度地杜绝分配不公的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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