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解读
“第一次在政府工作报告中看到‘自由迁徙’这个词。其实自由迁徙已经是中国大规模城镇化进程中的现实,农民工虽然实现了自由迁徙,但没有享受到公平的待遇,背后是制度问题。”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说。
在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律师协会《广州律师》杂志主编陈舒看来,自由迁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而目前农民工不能公平享受到基本公共服务,是一种社会不公。
户籍制度是自由迁徙的第一道障碍。然而,附着在户籍制度上的社保、教育、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城乡分割的社会管理体制是更深的鸿沟。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使在城镇已稳定就业和居住的农民工及其家属有序转为城镇居民。
迟福林委员说,户籍制度改革是大势所趋。尽管一些城市有顾虑,提出承载能力有限,但其实这些农民工已经在这些城市里了,不能无视这一事实。中小城市的户籍制度要尽快全面放开,大城市至少第一步要做到,城市里有稳定工作的农民工享受与市民同样的基本公共服务。
在王志刚代表看来,中国与发达国家的差距之一就是城乡差距,而城乡差距就表现在基本公共服务上。眼下经济社会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必须逐步缩小这种差别,这样才能为自由迁徙提供公平的制度保障。迟福林委员建议,尽快建立成本分担机制,包括中央与地方、流入地和流出地、企业与农民工个人的分担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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