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加单项教育支出费用的扣除安排
记者:为什么提出“家庭教育支出抵税额度”?
郭广昌:近几年财政税收收入的增速超过居民收入和GDP的增速,依然有减税空间。现在很多人怕生小孩,很大一部分压力来自教育支出。
我国家庭的教育支出已占家庭总收入的30.1%,并且仍处于一个不断上升的发展趋势。许多家庭已将教育、医疗和住房列为生活的三座大山。将一部分教育支出在税前扣除,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家庭压力。
记者:具体的建议办法是怎样的?
郭广昌:我国目前工资薪金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统一为3500元/月,这是作为维持居民基本生计的费用,未考虑纳税人的家庭、子女负担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等。
美国和日本为代表的成熟市场经济国家,个人所得税扣除项目可以由纳税人选择分项扣除。以年度内实际发生的教育、医疗、交通、利息支出等的一定比例在税前扣除。
根据我国国情并参考国外先进经验,建议采取综合扣除与分项扣除相结合的方式,在每月扣除3500元费用的基础上,增加单项教育支出费用的扣除安排。实际操作中可由各地方政府按自身情况,制定相应扣除标准,报税务总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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