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公租房建设从2010年开始试点,目前建设数量已成规模,申请办法等配套文件也相继出台,公租房租金成为群众关心的重要问题之一。
昨日,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2年12月13日,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和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已联合发出《关于公布郑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试行)》,通知提出,根据地块不同,实行不同的公租房市场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租金从5元到15元不等。
管理:公租房租金实行动态管理
市房管局规划和住房保障处处长冯荣智介绍,2012年12月,根据三部门联合下发的通知,公租房租金根据市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提供的住宅租赁市场平均价格,综合考虑郑州市供应对象的支付能力水平确定,实行差别化租金。
按照规定,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按年度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纳入政府统一管理并面向社会的公租房,承租人要按照规定缴纳租金,政府对租金管理实行租补分离和分级补贴。
社会机构和单位建设的公租房用于解决单位内部职工住房困难的,租金标准由单位参照公租房标准自主确定,政府不再发放租金补贴。
此外,公租房持有经营单位与企业约定租金标准用于解决大型企业职工住房困难的,租金标准由双方共同商定,政府不再发放租金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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