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到什么程度有待明确
昨日,有税务专家指出,新“国五条”提到的个税征管规定是旧规定,至于真正落地执行到什么程度,还有待明确。2005年广州市地税局发布《关于个人转让房产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补充通知》,明确了个人转让自有房产的两种征收方式,即“据实征收”和“核定征收”。据实征收即“按差价20%”征个税,核定征收即“按全价1%”征个税。
在没有购房发票的前提下,税务机关能否掌握交易房产的“原值”?有税务人士指出,要做到这一点并不难,关键是看国家税务总局更细致的执行规定。不过也有税务专家分析指,若是年代较为久远的房产,税务机关可能难以掌握有关历史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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